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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校外培训机构收学费禁止超过3个月
来源:     2019-12-9 11:23:00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付式消费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征求意见,拟对培训机构预付费的收费规则、服务合同、退费时限等作出规定。

该管理细则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线下培训机构,所列出7类禁止性收费行为包括,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其中时间或者服务周期都不得超过3个月,不得变相多收费。

分期贷款额度方面,培训机构引导消费者使用分期信贷方式支付大额消费的,大额应指1万元以上。为了降低消费风险,消费者进行1万元以上的大额预付式消费时,培训机构须给引导消费者购买“退费险”等商业保险,降低消费风险。

管理细则对退费时限也进行了明确。消费者在收费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的,培训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在收费课程完成二分之一课时及以前提出退费的,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费用,其余部分在1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在培训课程完成二分之一课时后提出退费的,培训机构可不再退还费用。

此外,培训机构单方面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剩余部分的费用。

目前,《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付式消费管理细则》正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征求意见。预计意见征集将持续至12月9日。

此前,海淀区已经采取整治培训机构退费难问题,相关部门发动多个培训机构进行行业自律。目前,新东方、学而思、新航道、高思等34家校外培训机构签署退费承诺,承诺围绕“无条件按比例退费”。

据称,退费承诺对收费、退费比例、退费时限等内容都有明确。例如,承诺书明确了各种类型课程的退费要求,对于报名后未开课的,学员要求退学的,无条件给予退费。对已开课学员提出退学的,学校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学费,其余部分全部退还。关于退费时限,承诺书也做了明确,从双方确认退费金额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

未来,海淀区将推动区域针对中小学生学科培训的60余家机构全部签署退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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