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设立教育产业扶持专项资金 重点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3月3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全面清理并纠正各类不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我省出台的支持教育发展的政策一律适用于民办教育。
《通知》明确,海南将设立教育产业扶持奖补专项资金,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将民办教育发展作为重点给予支持。完善高校学生资助办法,确保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惠及民办高校学生。
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的“两免一补”等政策。落实国家关于民办教育分类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出台海南省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建立非营利性、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体系。
健全民办学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规范民办学校举办者和学校法人变更,健全民办学校退出机制。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支持力度,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用地、税收优惠等享受和公办学校同等的政策。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依法办学。
(海南日报 刘冀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