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在线留言
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民办教育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厘清民办教育的合理回报
来源:澎湃新闻网     2016-9-5 17:09:00
 

《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但何谓“合理回报”十多年来都没有厘清。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开除患癌女教师”事件发生后,甘肃省教育厅召开民办高校工作会议,对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办学提出了相关要求,如民办院校董事长和院长必须分设,民办院校要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等,呼应了舆论要求。

“开除患癌女教师”事件发酵多日,牵出博文学院诸多问题,比如院长陈玲学历造假。但最核心的质疑是商人办学逐利忘义,整个民办教育都有躺枪之虞。挣钱是争议的焦点,陈玲自称办学校是做慈善,但她曾经的合作者却说她想“立即挣大钱发财”,据悉该校门口还曾立石写“财源广进”。

民办教育应不应该挣钱,应该如何挣钱的问题,争论由来已久。《教育法》规定,教育是公益事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民办教育促进法》再次强调,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

社会的教育需求日益旺盛,完全由政府包揽并不现实,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既是大势所趋,也可为公众提供更多选择。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但何谓“合理回报”十多年来都没有厘清。

挣钱不是原罪,如何挣钱才是关键。问题出在民办之后的监管,而不是民办教育本身。与其让他们偷偷摸摸挣钱,不如允许光明正大挣钱,同时必须做好监管。当然,教育不能全盘商业化,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学校要有明确界限。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近年正在某些地方试点。现实要求探索要加快步伐。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