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6年全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不含幼儿园)和非学历教育机构名单已经对外公布,共有239所民办教育机构具备招生资格。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保护广大学生及家长利益,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今年5月下旬,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分别对辖区内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不含幼儿园)、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招生资格进行了审核、上报。最终,经统计,全市共有239所民办教育机构具备招生资格,其中,学历教育学校215所,非学历教育机构24所。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名单公布后,请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照名单,谨慎报名,确保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