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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七项举措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来源:金华新闻网      2015-5-23 13:56:00
 

    近日,义乌市府办印发《义乌市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通知,义乌将进一步加大民办学校扶持力度。“实施办法”自5月7日起开始执行。

    “‘实施办法’所指的民办学校,是指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面向社会举办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非营利性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民办特殊教育学校。”据义乌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对民办教育的财政扶持主要包括升等奖励、创优奖励、学位补助、师资补助、基本建设投资补助、“五险一金”单位缴费补助、教学设备购置补助等7个方面。就目前来说,义乌对民办教育的财政补贴标准在金华各县(市、区)中是最高的。

    据了解,“实施办法”对各类民办学校的扶持政策及标准均作了详细说明。其中,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及标准主要有:对在原有基础上升等或新办直接评级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一级幼儿园奖励50万元、二级幼儿园奖励30万元、三级幼儿园奖励10万元;培养或引进义乌市外在职特级教师的,任教期间按每人每年5万元标准补助学校;培养或引进义乌市外在职高级教师、省级名师和教坛新秀的,任教期间按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补助学校;培养或引进义乌市外地市级名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的,任教期间按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补助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扶持政策及标准主要有:对创建成为省级标准化示范学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义乌人子弟学校创建成为义乌市A级学校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创建成为义乌市B级学校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社会力量兴办纳入教育布局规划(或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助:新建学校且基本建设投资额在600万元(含)以上的,按基本建设投资额的30%进行补助;改扩建学校且基本建设投资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按基本建设投资额的40%进行补助;每校补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扶持政策及标准主要有:民办普通高中创建成为省一级、省二级特色示范学校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创建成为国家级、省级发展改革示范学校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创建成为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或产学研联合体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学校聘用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并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义乌市财政将根据学校实际缴纳费用的50%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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