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粤东西北地区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工作推进会在汕头市召开,全省12个市的有关代表参加了会议。
目前广东省正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把“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作为教育的四项重点工作之一。无论是学校数量还是办学规模,民办教育已成为汕头市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3年底,汕头市已注册的民办学校81所,在校生107065人。具有招生资格的幼儿园830所,民办幼儿园663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所数的79%。就读民办幼儿园幼儿104033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66%。汕头市还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有实力、办学质量好的民办学校规模化、集团化办学,推动民办教育更好更快发展,全市涌现了一批受群众追捧的名校。市财政在其他投入的基础上,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每年100万元)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为鼓励、促进社会各界办学,汕头市在民办学校筹办和设立审批方面,努力优化办事流程,为提高审批效率,汕头市将“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的审批时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将“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的审批时限缩短为2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