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规范2013年我省民办高校招生,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江西省教育厅出台规定,要求各民办高校严禁不实宣传,严格执行计划,各校不得委托校外招生中介和人员为本校招生,不得将招生任务与教师福利待遇挂钩,并禁止组织在校学生参与招生工作,同时公示所有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保障学生权益。
要求规定,各校不得对外公布未经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的招生广告,对外公布的招生广告必须实事求是公开学校办学条件、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和毕业证书性质,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虚假承诺宣传,切实兑现招生广告中的所有承诺。
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规模组织生源,若擅自突破招生规模,超录新生将不能办理电子注册手续,并视情况扣减学校下一年度的统招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