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弥勒市投入98万元公用经费,补助该市庆来学校、泰康小学、育才小学、滇南武校和红河黄冈实验学校等民办学校的2344名小学生和1171名初中生,充分体现了公办、民办教育“一视同仁”的法律地位,使该市的民办教育事业得到顺利发展。
据了解,从2013年起,我省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口径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民办小学和初中将得到每生每年500元和700元公用经费补助。弥勒市庆来学校、泰康小学、育才小学、滇南武校和红河黄冈实验学校的2344名小学生和1171名初中生均在补助之列。
为民办学校补助公用经费,大大激发了民办教育活力和动力,为该市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及学校自主办学注入了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