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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民办教师待遇 符合教育公平的时代趋势
来源:南方日报      2013-11-5 9:12:00
 

  一直以来,东莞民办教育存在一个悖论:250多所民办中小学,解决了大量适龄儿童的教育问题。然而,很多民办教师的工资水平,不如流水线工人,难以获得教书育人的基本尊严。近日,东莞市教育部门开始调研设立民办学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专项资金一事,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将有机会获得一定数额的从教津贴。具体方案形成前,寮步、塘厦等镇已经先行一步(见10月31日本报AⅡ01版报道)。

  民办学校对基础教育贡献巨大,但民办学校教师待遇低。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东莞市研究发放民办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可谓及时。放在“教育公平”成为全民共识的时代背景下,这一举动不仅解决了本地民办教育的一个悖论,更是符合整个国家教育公平的时代趋势。

  本报上周刊发了另一则有关教师待遇的新闻:《虎门18名公校合同教师分流政府部门》,新闻中所提及的教育政策,体现出了同样的政策善意。虎门镇在公校学生数量减少,公校教师岗位面临削减的背景下,创造性地为公校合同教师谋求出路,这同样是在促进教育资源更公平配置。

  在新的教育背景中积极出台政策,保障民办教师和合同教师的权益,其间的政策善意令人欣慰。但将这两则新闻对比后也会发现一些问题:东莞不仅有民办教师待遇低的问题,公校中合同教师待遇不及公办教师,在办学规模缩减时合同教师教职岗位首当其冲也是一个问题。梳理东莞近两年出台的教育问题政策,还会发现:在民办教师和合同教师之外,还曾存在过代课教师的问题。

  同样是服务于教育事业,但因为编制问题,在公办教师之外,一直存在着几个不同的教师职位划分,这充分反映出东莞在教育公平问题上存在过或者依然存在的问题。从代课教师转合同教师,到民办教师和合同教师福利保障政策的出台,也能梳理出东莞在教育公平上做过的努力。当前面临的问题是:进一步消除非公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在福利待遇上的差距,确保教育公平。

  需要思考的是:在东莞的城市背景中,通过市一级的财政补贴,能否真正改善民办教师的薪酬待遇?大量的民办学校以效益为办学目的,在此背景下,发放补贴的同时也要保障教师原有的工资待遇符合“劳有所得”的原则,避免市一级财政补贴效力消减。另一方面,非公办教师除了工资之外,有无各类保险,退休后能否获得生活保障,这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今年1月份,东莞两会期间,不少网友就教育方面提交了众多民间提案,给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而这些建议集中在“合同教师”同工同酬、绩效工资如何发放等问题上。当时,东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回应说,该局将探讨把“合同教师”进行分级管理的方法:根据教师的能力、教学成绩等条件来确定级别,再确定薪酬待遇。时至今日,虎门分流合同教师已进入实施阶段,这一提议更加令人期待。

  教育公平是教育发展的基础,作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民办学校数量多的东莞,在教育公平上的探索仍然任重道远。未来,不仅要从教师待遇上发力,更要从其他教学、教育资源的配置上确保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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