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适当放宽幼儿园审批条件,今后民办高校也可申请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其审批程序和要求与公办高校的相同。
目前国内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共有5所,都不在四川。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近年来我省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在民办院校招生自主权方面也有尝试。2012年诸如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等两所高校就首次从三本批次调整到了二本批次招生。针对教育部的文件,四川随后也将研究具体实施方案。
成都商报记者 汪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