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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办:在校生考研作弊 开除学籍
来源:大连天健网     2012-11-6 5:00:00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将于11月10日至14日进行。为保证确认工作顺利进行,为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考生做出提示。

    现对考生提示如下:

    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不舞弊,不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严格履行考生守则。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各项信息,现场确认后报考信息一律不再修改。

    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对作弊的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在校考生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及信用体系。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部统考科目将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上进行答题。填涂客观题(选择题)答案时,须使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非选择题)时,须使用0.5毫米黑色水签字笔,不能使用其他颜色或其他笔答题。考生须将答题内容填写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规定的答题空间内,答案不能超出答题区域的黑色边框,不在对应题号规定的答题空间内答题或超出答题空间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

    所有考生均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及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表及其它计时用表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考试科目无关的文具,只有参加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考试的考生允许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是否可以使用计算器以准考证上的注明为准。

    根据2013年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及要求,考生将有可能由于考试科目的变化,每个考试时间段被安排在不同考点学校及考场进行考试。请考生在考前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考点和考场有关信息。考试前一天,考生应了解每个科目考试地点的地址及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我省所有考场均安装有考场监控系统,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录像。考后将进行录像回放审查,一经发现考生存在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我省将加大对利用通讯设备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各考点将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无线耳机探测器以及金属探测器等多种防作弊设备,无线电管理部门也将加大对考试期间异常信号的监测,对作弊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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