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我省发布的《转发国家计委、教育部、财政部<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上了解到,7月1日起,所有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成人中专)都要设立收费项目公示牌。对未公示或与公示不符的收费,学生有权拒绝缴纳。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按照《转发国家计委、教育部、财政部<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规定,各学校要制作专门长期置放的教育收费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本校所有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国家和省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费政策也应进行公布。有网站的学校还应在学校网开辟专栏,公示学校所有各项收费。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必须先经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价格、教育或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学校各项收费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相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 通知还规定,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建立教育收费公示责任制,落实责任人负责教育收费公示工作,教育收费政策调整变动时,学校要依照规定于7个工作日内更新公示牌中的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