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从2008年春学期起,采取“四项措施”加大教育投入,促进义务教育事业跨越发展。
一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财政补助由原先的每生每年300元提高到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750元。
二是全面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由政府统一采购,学校不再向学生收取任何教科书费用。
三是提高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08年财政对学校的补助基准定额由小学每生每年250元提高到300元、初中每生每年350元提高到500元,资金全部通过财政专户,按序时进度安排至各学校使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需要。
四是全面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在校生人数、生均校舍面积、校舍使用年限测算维修改造资金,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并建立起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切实保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