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教育巡礼 >> 学校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于果代表—将民办学校定为“自收自支的事业法人”
来源:江西日报     2008-3-6 8:45:00
 
《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5年来,全国的民办教育取得了较快发展。以江西为例,全省民办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达到 6225 所,各类在校生突破了 120.7 万人。但是,民办教育在朝着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目标迈进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民办学校法人与公办学校法人身份不一致就是其中一个主要问题。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是,在实际的运行中,民办学校法人的性质为“非企业单位”,公办学校法人的性质为“事业单位”。由于法人身份的不同导致三个问题:一是由于教师的编制不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教师无法正常流通;二是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只能办商业养老保险,不能像公办学校教师那样有社会保险;三是出现了税务部门向民办学校收取企业所得税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不利于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更不利于民办学校长远发展。因此,建议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行修改,将民办学校法人身份明确规定为“自收自支的事业法人”。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 父母长期冷战 孩子可能会…
· “科技大篷车”进校园
· 留学快报:欧美顶尖商学院…
· 六招让你从激烈的求职竞争…
· 今年自考 新增6专业,停…
· 郑州幼师强化学生职业理想…
· 全国政协委员顾也力建议对…
· 熊丙奇:高等教育的很多荒…
· 省教育厅表彰2007年度基础…
· 为了理想不要上万月薪工作…
最新快讯
·培养军地英才的“摇篮”
·加拿大:中国学历移民就业率…
·工商提醒消费者 理性选择教…
·从六个方面做好新形势下的…
·推动学校科研工作为国家建…
·高校教育:大学生踏入校门…
·狠抓落实 进一步把教育整顿…
·辽阳农村国防教育有效机制…
·擂鼓中学师生返乡 告别山东…
·1.2万人角逐3967名额 广大…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备08005247号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号信箱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02-5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客服电话:010-64803331
信息发布:bj64803331@126.com 欢迎合作:cn13801018949@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