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在线留言
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教育巡礼 >> 个人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上海出台教育规定 体罚学生被列入重大教学事故
来源:东方早报      2008-11-13 9:25:00
 
 最近,本市首个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南汇区出台,无故占用其他课程时间,体罚学生或使用侮辱性语言造成不良后果等都将纳入教学事故范围。

  据悉,由南汇区教育局制定的该《意见》,按教学与管理等不同环节,将教学事故分为了四类,即教学组织事故、教学管理事故、教学考核事故和教学保障事故,并按性质和影响程度,把教学事故划定为一般(Ⅲ)、较大(Ⅱ)和重大(Ⅰ)三个等级。

  南汇区教育局将教学事故限定为“教职员工在教学管理及教学活动中,因本人主观过错或过失所引起的,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语言或行为。按《意见》规定,一旦被认定为教学事故,将按事故等级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分,还将影响到当事人的职务评聘、年终考核等。

  目前,南汇区各中小学都将着手成立教学事故处理小组与仲裁委员会。所有的教学事故处理都必须经过调查、取证、核实等程序,在一周内作出书面的处理意见与决定。如果事故当事人对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仲裁部门应立即受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仲裁决定。

  对于南汇区教育局的做法,卢湾区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教师表示,事实上《意见》上的规定区内绝大多数学校都有明文纪律规定,很多也直接和他们的老师考核挂钩,但规定为教学事故的做法更有约束力。

  部分事故类型与界定参考标准

  教师上课迟到或教师提前下课或擅离课堂(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除外)。Ⅲ

  布置或批改作业马虎随意,或不批改不反馈,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Ⅲ

  不按学校课程安排上课,随意调换课程、增减课时、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课。 Ⅲ

  教师在上课时,所携通讯工具发出声音讯号或使用手机,影响教学。 Ⅲ

  教学水平低下,教学成绩在平行班中差距大,引起学生、家长强烈不满。 Ⅱ

  对学生实行体罚或变相体罚或使用侮辱性语言,造成不良后果。 Ⅰ

  教师酒后上课。 Ⅰ

  随意变更教学计划,组织师生参加商业性的社会活动,或随意借用、出租校舍等。Ⅰ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