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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即将施行的法规,关乎你我就业求职!
来源:     2018-10-8 10:01:00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6月29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颁布《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系统规范在我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第一部行政法规。这部即将施行的法规主要着眼于解决哪些问题?将如何影响你我就业求职?下一步如何贯彻实施?一起来看!

主要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条例》着眼于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着眼于促进就业创业和人力资源的流动配置,就培育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作出了一系列的明确的规定。主要着眼于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

1

解决市场体系的统一性问题

《条例》通过立法手段,确认原来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整合改革成果,推动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推动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2

解决市场要素的流动性问题

《条例》明确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的机制,提出要破除户籍、地域、身份等体制机制的弊端,促进人力资源的自由有序流动。

3

解决市场运行的规范性问题

《条例》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求职招聘过程中的基本权利义务,确定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基本的行为规范,明确了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制度的基本遵循,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4

解决市场主体的公平性问题

《条例》赋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的法律地位,规定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向求职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对公共服务机构和经营性的服务机构统一规范和监督管理,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

5

解决市场监管的强制性问题

《条例》对人力资源市场主体违反本《条例》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明确对黑中介、人力资源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进行查处,为监管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涵盖人力资源市场所有主体

人力资源市场的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原人才市场和原劳动力市场整合形成的人力资源市场,同时也包括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专类人力资源市场。

在适用范围上,《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对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

1

《条例》规范的主体涵盖了人力资源市场所有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求职者和劳动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政府监管部门。

2

《条例》普遍适用于我国境内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等活动。

3

《条例》主要对求职、招聘及人力资源服务等外部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进行规范,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工资等内部人力资源活动由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条例》未作规定。

 

部署贯彻实施工作

9月13日,人社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进行部署。

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

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立法的基本思路以及对适用范围和市场管理体制、政府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的有关规定,为贯彻实施好《条例》奠定坚实基础。

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与管理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工作,及时做好实施准备。

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创新发展。

来源丨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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