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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未育”求职 公司白眼相看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07-5-18 14:56:00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一直是公司招聘时的常见条件,而如今,“已婚已育优先录用”却成为不少公司的一大“新规。眼下正值求职高峰,《每日经济新闻》调查发现,未婚未育女性正遭遇求职瓶颈。
 
  记者在许多公司招聘启示中发现,应聘者是否已结婚生子成众多公司的录用标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招聘区域售后服务,要求“仅限女士,已婚已育优先”。招聘人员解释,提出这样的用人要求,是考虑到已婚已育女性在家庭、情感、人际关系等各方面都相对比较稳定,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花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销售助理一职第一条要求就是:“20-30岁,已婚已育,财务相关专业者优先”。上海瑞蓓佳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招聘司机一职的岗位要求中,第一条:“男女兼可,已婚且有小孩”。上海新逸科技有限公司在招聘行政专员:必须已婚已孕。
 
  在招聘会上,记者注意到,不少公司的应聘表上都增添了“婚姻状况”一栏,一些公司甚至在应聘者填表时不断提醒:“我们只招已婚女性。”许多未婚女性被无情地挡在了求职大门外。
 
  “我万万都没想到未婚会成为我找工作时的最大绊脚石!”刚刚研究生毕业的王小姐今年26岁,未婚让原本自信十足的她在遭到多家公司拒绝后,如今已心灰意冷。一网友在某求职网站上这样说到:“我现在投简历,干脆就把‘已婚已育’提到了最前面,结果约我去应聘的公司比以前多多了,现在已经开始上班了。”
 
专家分析
 
  上海律和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戴佩清表示,要求应聘者是已婚已育的行为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禁止,这让不少企业打了擦边球,一些企业承受着生产力下降、经营成本上升的压力,就会从用人成本上尽量控制,对于大部分女性员工来说,工作两三年后普遍要面临生育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必须支付孕妇孕期补贴及产期工资,怀孕七个月的孕妇每天可少上一个小时,还要做定期检查,如一个企业女员工中一半是未婚未育,企业未来面临的人力成本压力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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