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玮实习生王旻辉报道)“我年龄也不小了,就想找个稳定点的工作,但我现在没有档案,很难进事业单位。”3月19日,家住乌鲁木齐市天津路某小区的王华告诉记者,她四年前离开第一家工作单位后,档案就失踪了。
王华介绍,她2002年从石河子大学毕业后于当年7月2日到乌市三郎伟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郎伟业)上班,档案也于15日由学校发往该公司。她向记者出具了乌市机要邮件查询回执记载:查我局于2002年7月15日第38号投递单送去由石河子发往乌市第257号机密文件已由三郎伟业公司张至芬同志签收。
后来,王华觉得公司的工作环境不合适,就提出辞职并于7月21日离开三郎伟业,公司告诉她档案要寄回石河子大学,但是王华9月份与母校联系时,得到的答复是“档案尚未退返”。
此后,因没有档案,王华求职遇挫。于是她将三郎伟业告上法庭,官司虽然赢了,但法院的判决却无法执行。
三郎伟业法人代表杨先生告诉记者,王华的档案一直就没有到过他们公司。
杨先生称,公司2002年7月与王华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学校先把档案发到人才市场放置,公司和王华签订合同后才会提取档案。王华辞职时,他让管理档案的张至芬和王华同去了人才市场,并由张至芬一个人签收王华档案以后,交给王华自行保管。对此,王华则予以否认。
记者提出想要向张至芬了解情况,杨先生说张已经退休两年有余,目前连他都联系不上。(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律师说法
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的焦世英律师告诉记者,对于这个案件,解决的方法有两个步骤:一是法院执行人员先去执行,看看该公司的档案室里究竟是否有此档案,如果没有的话,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跟公司进行协商,对王华的档案一事赔偿。
对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焦律师提醒他们一定要加强保护档案的意识。如果暂时没有找到单位,可以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