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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人员就业更宽松
来源:海峡导报     2005-9-19 9:00:00
 

    记者从厦门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10月1日起,台港澳人员来厦就业的条件将更为宽松,包括取消工作经历和岗位限制、简化手续、办理社保、取消年检、取消收费、强化备案等7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放宽了就业条件和岗位条件限制。

    国家劳动保障部新近出台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据统计,目前在厦门市工作居住生活的台港澳人员有一万多人,其中只有1000多人办理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没有办证和报备的占大多数,劳动部门说,今后会加强管理。新的规定已经要求要强制报备,不报备就要罚款,用人单位每聘用一个人就要罚款10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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