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在线留言
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基础教育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与因材施教不矛盾
来源:     2018-1-25 9:30:00
 

  

  教育部日前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在保障学生平等权益方面明确规定要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75.2%的受访者身边的初中学校有“实验班”“尖子班”等变相重点班,47.7%的受访者不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划分重点班,27.2%的受访者支持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划分重点班现象。

  我国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但现实中,变相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的情况还普遍存在。而之所以存在这一现象,除一些地方政府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不力外,还与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舆论错误理解因材施教有关,认为均衡不利于因材施教,因此以因材施教为名再举办各类实验校、创新班。

  实际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与因材施教并不矛盾。分重点校、非重点校,重点班、非重点班,是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思路,并不是因材施教。真正做到因材施教,是政府部门保障对每所学校的投入,做到每所学校办学标准一致,在此基础上,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给予学生选择权,通过学校自主办学和学生自主选择,实现因材施教。

  分析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重点校、重点班,均有两个特点,一是把优质资源集中在少数学校、少数班级,这对其他学校、班级学生并不公平,也加剧择校热和分班焦虑。二是所谓的因材施教,依据的是学生的成绩,是由学校按学生成绩分班,而不是学生根据自己的个性、兴趣选班。这在近年来初中推进选课走班教学改革中表现得很明显。选课走班是扩大学生自主选择权的一种教学机制,这一机制的核心是学生自主选择,可推进选课走班的学校,并没有给学生自主选择权,而是按学生的成绩把学生分进某个班里。这和以前的分重点班、非重点班,快班、慢班,没有什么两样。

  根据学生成绩分班教学的做法,本质是单一评价体系下的竞技教育,而不是因材施教。客观而言,由于我国基础教育办学,尚未摆脱升学教育模式,因此学校老师和学生家长,都会关注孩子的成绩,而围绕学生成绩配置教育资源,也就会得到广泛认可。这也是各地都存在重点校、重点班,但很多家长都接受的原因。甚至还有家长质疑,学校都均衡发展,这会影响拔尖、优秀学生的培养。

  要建立关注学生个性(而非成绩)的因材施教观念,需要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也需要整个社会重新认识“均衡”。均衡指的是政府发展基础教育、义务教育的责任,做到学校办学条件基本一致,包括校舍标准、师资力量等,让每个受教育者享有平等的国家教育资源。均衡不是消灭学校办学的特色和差异,在政府保障所有学校均衡投入情况下,要鼓励学校办出个性、特色,以此满足不同受教育者的需要。学校的特色和个性具体体现在每个学校在满足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前提下,可开设校本课程,开展特色教学活动。

  从发达国家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的经验看,主要抓的就是两方面,一是对学区内所有学校的均衡投入,学区内学校的办学质量差不多;二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各校办学各具特色。在发达国家,也有择校问题,但大多择校是出于特色差异择校,而非教育质量差异择校,所以择校并不狂热。我国的择校热,却主要是围绕办学质量展开,而且办学质量也主要是升学角度的办学质量,这主要因为不均衡、学校没有办学自主权,使校际间产生差异,主要是质量差异,但各校办学其实大同小异,千校一面。

  所以,推进均衡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是既扩大教育公平,又进行因材施教的两方面。义务教育均衡和因材施教并不矛盾,这也正是我国正在推进的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政府要依法履行投入责任和管理责任,同时放权给学校,推进学校自主办学,给学生个性化、多元化教育。(艾萍娇)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