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毕业生来山东省就业,山东省人事厅近日公布相关要求,山东省将自7月16日起办理省外院校毕业生报到手续。对于毕业生个人自带或以非机要方式寄发的档案,我省一律不予接收。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本人申请回省就业、落户的,将直接派到生源所在市人事局报到;中专毕业生派到生源所在县(市、区)人事局报到。档案随寄到生源所在县(市、区)人事局。对未经我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鲁招收的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允许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包括省际协作培养的)跨省就业,我省不再出具此类毕业生出省就业证明。省外高校在我省招收的定向、委培生应回原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就业,改变就业去向的,须经原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同意。
山东生源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时,须首先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