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教师职称评审将出“重拳”!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昨天出台,这次包括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三个评审条件的修订,更加凸现重师德、重能力、重绩效的导向功能。
从事有偿家教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条件》规定,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在任现职期间违反有关教师职业道德,对其任现职年限要作相应延长,直至取消申报。例如,不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岗位职责,违反有关规定,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文化教学为内容的有偿家教;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擅自设立收费标准或提高标准的,均延迟1年以上方可申报。对伪造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取消其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报。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据介绍,《条件》把市教育局提出的师德建设“三要八不准”中的有关“底线要求”,与职评条件实行刚性“挂钩”,体现了对教师师德的更加关注;同时也提出“学校德育工作中表现尤为突出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的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