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教育腐败?有人说,大学生、研究生论文抄袭、造假同样属于教育腐败。教育腐败,学生也有责任。
表面看,这说法似乎也无不对。但它对教育腐败的本质没有搞清。
教育腐败是个广泛的概念,乱收费、违规招生、教师学术造假等现象存在着,大学生、研究生抄袭造假的现象也确实存在着。但无须讳言的是,乱收费、违规招生、教师学术造假等由教育管理者直接导致的腐败行为,肯定要比论文抄袭等由学生直接参与的错误行为更突出,危害面也更宽。对由教育管理者导致的腐败行为避而不谈,片面强调大学生、研究生导致的抄袭和造假,这不能不说是避重就轻。
更为关键的是,即便出现了大学生、研究生论文抄袭造假行为,教育管理者也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诚然,大学生、研究生都已是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成人,应该为自己的抄袭造假行为负责,但是,大学生、研究生是受教育的对象,学校有责任把他们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学校的培养目标中,理当包含培养学生良好学术品格的内容。大学生、研究生抄袭造假成风,表明学校在学生品德教育方面的失职,教育管理者难辞其咎。
再者,学生抄袭论文等行为是否应该界定为教育腐败,也值得考量。凡腐败,必定以权力资源作为本钱。很明显,相对教育管理者而言,学生即便是大学生,也几乎不占有任何权力资源。因此,与其说大学生抄袭论文是教育腐败,不如说是违反校纪校规。不仅如此,以抄袭论文糊弄教师的学生,他们本身就是教育的不合格产品。换言之,他们是低劣教育的受害者,给违纪学生扣上“腐败”的帽子,这对学生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