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不再禁止大学生在校外租房。我省高校一位负责人表示,取消禁租令不是对大学生放任不管,而是要改变工作思路和管理方法。 教育部今年取消禁租令和去年下发禁租令一样,都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和强烈的反响。很多人担心取消禁租令会加大高校管理难度,影响学校风气,削弱学习氛围,同时担心学生安全。 应当说,这种担心在法律上和道理上都是多余的,但是就目前的高校教育状况和教育水平来说,又不是多余的。大学生绝大多数都是成年人了,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公民没有租房的自由,禁租令是对大部分大学生合法权益的侵害。所以,就像新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解除了结婚禁令一样,解除禁租令也不过是纠正了一条本来违法的规定罢了。 但是,就像对此一事件,学生的反应远远比学校的反应平淡一样,解除禁租令,更让人担心的不是学生,而是学校。长期以来,大部分高校学生工作最大的弊病就是重管理、轻教育。它的致命之处在于,大学生需要教育式的管理,而不是管理式的教育。前者只是把管理当作一种教育手段,关心的是把学生培养成什么人;后者却把管理作为惟一的手段和目的,关心的只是学生在学校不出事、不给学校惹麻烦,至于他4年后走出大学校门,会成为什么样的人,那就管不着了。可见,用管理代替教育,是教育者缺乏良知和责任心的表现,是教育手段极端单一和枯竭的结果,是教育的失败。尤其是高校合并工作中,很多原来的中专、职高拼凑成大学,根本没有承担高等教育的认识、能力和手段,进一步影响到了高等教育水平。导致高校学生工作往往在把教育简化为管理的同时,又把管理简化为禁令。所以,诸如禁婚令、禁租令等一系列禁令一旦解除,就等于失去了上方宝剑,对学生工作束手无策。 如果不想对学生放任自流,还想承担起教育责任,那么好,就必须改变教育理念,改变学生工作模式。第一,要明确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近年来,大学生状告学校的事件不断发生,就因为高等教育和中小学教育不同,后者面对未成年人,而大学生绝大多数年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高校和大部分学生的关系,在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外,还是两个对等民事主体的关系。所以,高校对于学生的教育,更多的是一种服务,而不是权力,高校必须把充分尊重学生作为一个成年公民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自主权,作为学生工作的前提。第二,在教育终结的地方才会有一系列禁令;同样,在禁令终结的地方,就是教育复苏的土壤。所以,就像那位负责人所言,取消各种禁令,不但不会耽误高等教育,只会促使教育者改进教育方法,抛弃那些不尊重学生权利、违背教育规律的管理模式,探索更多的引导、鼓励、赏识、奖励等教育方法,让高校学生工作离开禁止误区,回到教育本身。 顺便提一句,对于未满18周岁的大学生,不应该允许他们在校外租房,原因很简单,他们还是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