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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5日起填报志愿 7月上旬开始录取
来源:浙江在线     2006-6-10 8:57:00
 
  录取原则

  7月上旬开始录取,共分六批

  《意见》: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我省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按适当比例确定全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解读:录取工作7月上旬开始,共分六批进行。

  提前批为军事(国防生)、公安、航海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在该批同时进行;第一批为全国重点大学、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大学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院校的本科专业;第二批为一般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第三批为“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第四批为普通高等学校的专科专业和本科院校的高职专业;第五批为高职、民办专科专业。

  按计划数120%以内提档

  《意见》: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解读:今年,录取投档办法:第一、二志愿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依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高校招生计划数(二志愿按缺额计划数)的120%以内提供电子档案,其中第一志愿的投档比例可由高等学校在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20%之间自行确定;第一、二志愿生源不足时,参考志愿或补报志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缺额计划数的100%提供电子档案。

  同时,经补报志愿后生源仍不足的高校,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可适当降分。其中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最大降分幅度为10分,第三批、第五批可降至下一条分数线。降分投档时,提前批至第四批按每5分一档,第五批按每10分一档的降分流程进行操作。

  部分高校计划录取二志愿高分考生

  《意见》:高等学校在录取新生时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

  解读:部分省属高等学校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可用少量计划录取二志愿高分考生,分数级差标准由高校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比如,浙江工商大学、嘉兴学院等高校都预留名额招收高分二志愿考生。

  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意见》:录取新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解读:今年,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优惠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有所调整

  《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等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一项。

  解读:根据教育部规定,2006年高考加分项目等相关招生政策有较大调整。

  我省已经规定,从2003年开始,高考加分项目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今年教育部对高考加分项目进行了调整:新增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加20分的项目;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均可加10分(去年仅限城镇退役军人);

  减少了“亿利达青少年发明奖”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个人奖”等省级赛区获奖者的20分加分项目。

  同时,增加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范围: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报考海洋运输、地质勘探、农林渔等毕业后工作、生活条件较艰苦的专业的考生,在生源不足时,在补报志愿前可以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提供档案。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投档,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投档线以下20分以内、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批次分数线以上还完不成的,组织补报志愿,补报后仍完不成则与非定向院校一样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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