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成考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高校职务犯罪挑战教育威严 腐败侵蚀“象牙塔”
来源:新闻午报     2007-4-16 10:44:00
 
        天津大学“1亿炒股事件”,原校长单平被党内处分,操盘者副校长杭建民被警方带走。而一墙之隔的南开大学,其校办企业允公集团老总杨育麟携巨款逃逸,学校巨额资金被违规使用,媒体爆出涉嫌金额为4亿———高校曾经被喻为一片净土,如今高高的“象牙塔”已经无法阻挡腐败的侵袭,急剧增加的职务犯罪,正让高校面临严峻挑战。

  北京市海淀区拥有六十多所高校,该区法院日前发布一项调研报告称:涉及高校职务犯罪的案件量与涉案人数正在高速增长,2006年比2005年增长近3倍,而近三年每年平均增幅高达287.5%。

  “高校职务犯罪特别值得警惕。虽然说其他行业也存在类似的腐败,但是担当着‘传道、授业、解惑’职责的教育工作者的犯罪,不仅败坏了学术氛围,而且给整个社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清华大学EMBA特聘教授、著名经济学家梁小民对记者说。

  他还进一步指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必须的教育经费没有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证,以及在地方政绩下扩大学校规模,这些一方面导致高校财务压力不堪重负,另一方面高校资金使用数额增加而监督不够,极其容易滋生腐败。“更为关键的是大学必须树立要大师,而不是要大楼的思想。”梁小民说。

  腐败“重灾区”

  42岁的车敏(化名)是北京联合大学后勤事务科科员,管理着学生存包柜的租金,日前他却因挪用这些租金被判有罪。他的锒铛入狱使得家里失去了主心骨,因为他妻子已经下岗,女儿正上初中。

  接受采访时,车敏说,由于学校大部分学生是走读的,为了方便存放物品,学校设立了存包柜,收费标准是每个柜子租金20元,锁一次性支付10元,一般学生租一个柜子四年加锁的费用是90元。由于学校在学生存包柜租金的存储上没有具体的规定,自己接手管理后就按照惯例,将租金款项以个人的名义存入银行。2003年至2006年,车敏个人管理的租金总额达到十五余万元。

  在2004年1月至2005年11月间,车敏分40次从中取钱消费。如租赁轿车自驾游,“还多次去歌厅消费,叫小姐,最多时候叫了四个,每个小姐最少给400元,多的时候给七八百元。”“我就是想显示我有钱。”车敏说。

  直到2006年4月,科室对账时事情才败露,此时车敏已经挪用十余万元。

  高校财权部门正在成为腐败的“重灾区”。在海淀区高校职务犯罪中,后勤服务、财务会计、行政管理等人员占近90%。2004年至2006年海淀区发生了20起高校职务犯罪案件,共涉及28人,后勤人员10人,占35.71%;行政管理人员8人,占28.57%;出纳会计人员7人,占25%。这些人员担任的职务大多是主管或经常直接接触财务、票费、经济项目的“高危”职务。

  在贪污、挪用类犯罪中,高校行政管理和后勤人员一般采取瞒报或虚报项目收入,多报或谎报费用支出,或私自截留、侵吞或挪用公共财物。而财务会计人员一般采用伪造、涂改、重复使用会计单证、票据,或者合谋篡改账簿、作假账、收款不入账等手段侵吞、挪用经手的钱款或有价票证。贿赂型犯罪多表现为在采购业务中,收受对方单位或职员给予的回扣或好处费。

  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李胜利表示,近年来,高等学校基建规模逐渐扩大,学校可调配的资源明显增加,参与市场经济也越来越频繁。这些因素都有可能成为各种腐败和职务犯罪滋生的土壤。

  职务犯罪蔓延至教学科研人员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刑一庭庭长助理覃波发现,高校犯罪近年来正快速增加,他告诉记者:“海淀区2006年共受理高校职务犯罪案15件21人,涉案高校多达14所,而2005年为4件6人,2004年仅1件1人。”

  其中2006年主要涉案高校各案件数分别为:

  北京体育大学2件4人;北京师范大学2件3人;中央民族大学2件2人;北京航天航空大学2件2人;中国农业大学1件2人;中国科学院1件2人;清华大学1件1人;首都师范大学1件1人;北京电影学院1件1人;北京林业大学1件1人;北京联合大学1件1人等。

  覃波在总结中发现:高校教学科研人员正有增多趋势,且犯案人的职称越来越高。其中,教学科研人员3人,占10.71%。而在前两年均未出现教学科研人员职务犯罪的案件,2006年却有4名教学科研人员犯案,其中博士生导师、教授1名,副教授1名,研究员2名。

  沃间(化名)是全国著名的心理学博士生导师,将自己负责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费作为“创收”,没有上交学校就直接转入妻子创办的公司账户中。沃间没能将公款和自己的劳动收入区分开来,直到案发,他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

  覃波说,调查中发现,赃款大多用于个人或家属经营谋利,部分用于个人消费及其他。

  高校教师贪污、挪用公款犯罪中有超过一半的案件,被告人侵犯的款项与所在单位或部门私设的“小金库”有关。

  这些年来高校不少院系都对外办班并有巨额收入,但不少学校对此项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只要上缴一定的金额就行了,导致“小金库”问题多多。所谓“小金库”,又称“账外账”,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机关单位或企事业部门私自截留、侵吞国家或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列入私存私放的各类资金和款项。

  由于支取较为方便又缺少监管,私设和动用“小金库”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在某些高校中滋生与蔓延,形成不良风气,为高校职务犯罪创造了生长的“温床”。

  高校领导“落马”背后

  财权部门犯罪激增的背后,高校资金违规使用事件慢慢浮出水面。如2006年底,天津两所著名高校———天津大学和南开大学分别发生资金违规使用情况;2007年初,49岁的阜阳师范学院原院长张登歧因受贿被审查。检察机关指控,在2002年至2005年期间,张登歧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标、人事任免以及招生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人贿赂合计人民币53.4万元。

  此前已出现同济大学原常务副校长吴世明、延安大学原校长惠延德、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等多名校级领导获罪。有人说,“本来很好的一位学者,为什么走上领导岗位后不久就涉嫌受贿?”

  经济学家梁小民告诉记者,在中国“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十分浓烈,在学术上做出成就后,基本都会涉入管理部门,这样的晋升路线对于很多学者而言并不一定是好事。而另一方面,学校的官本位思想十分严重,各个级别的管理者都是参照公务员的级别来走,而行政部门更多充当着高校老师和学生的管理者角色,这其中还涉及很多利益,因此从学者到管理者就成为必然。

  近年来,中国教育经费低且悬殊大已被世人熟知。大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北京市最高,为10688.17元;安徽省最低,为548.77元,相差约20倍,而在全国也只有六七个省份能达到2337元的全国平均水平。据统计,中国的教育开支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是联合国规定标准的三分之一。尽管如此,2006年,11所高校的教育经费总计174.34亿元,而清华、北大占到三分之一。

  正因为必需的教育经费没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证,教师的正常收入不能由教育经费来保证,才使高校成为“腐败重地”的诱因。此外,在地方政绩冲动下,政府成为高校扩张背后的强大推手,某些地方还低价供地,或由政府贴息,甚至不收分文,用这些优惠条件支持大学进行新校区建设。于是出现形形色色的大学城“圈地”,动辄成千上万亩,不是迁校就是建新校区,不是建设“校中校”就是设立二级学院。

  “我们今年的办公费用都进行了压缩。”南开大学一位老师抱怨应有资金不到位。他对记者说,国家当时要建立10所超级重点大学,由于南开和天津大学没有合校,因此当时把每所12亿的拨款一分为二各6亿。教育部与天津市签署关于重点共建南开、天大协议,教育部和天津市又作出专门安排,各投入1亿元,作为两校紧密合作办学的发展基金。因此教育部和天津市对两所高校各投入7个亿。

  “资金来源为教育部和天津市平摊,教育部的钱早就到位,但是天津市应该给的拨款至今没有下文。而位于经济发达城市的大学获得资金相对充裕,如位于广州的中山大学,广州曾补贴巨额资金。”这位老师说。

  凸显监管漏洞

  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官员称,近些年来,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教材和教学设备采购、基础建设、招生录取、人事调动、教育乱收费款项被侵吞私分等为主要犯罪领域。

  其实早在1996年就曾发生严重的犯罪,在陕西经贸学院腐败案中,违规收费、截留、私分、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贪污、受贿一应俱全,涉案总金额高达615万余元。涉案人员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12人,是陕西省教育系统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团伙经济案件。

  高校的职务犯罪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广东西江大学贩卖成人高教文凭,严重影响了该校的声誉。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一看是西江大学的文凭就摇头不要,以至于影响到了西江大学的正规文凭。而广东省教育厅成教处原副处长周之行更是离谱,他贪污162万余元、受贿56万元,而更为严重的是导致全省15个县市的电大违规办学,违规发放了16740个电大文凭。一个电大文凭卖6000元,周不仅把文凭卖到了各个县市,还给他家的小保姆也发了一个大学本科文凭。

  高校办学经费来源已从过去的单一财政拨款转化为多渠道、多方位的筹资,但筹款程序大多是暗箱操作,既不公开又无人监督,既不纳税也不纳入预算,更没有经过审计,在学校内部也属秘密,只有校长或个别经办人知道,腐败往往由此滋生。

  一些高校并没有随之建立起健全、有效的财务管理机制,也是高校中职务犯罪不断攀升的重要原因。

  覃波注意到,在调研的这20个案例中,90%的高校职务犯罪是由司法或审计部门发现线索而案发的,只有10%是由高校内部自查发现的,且有些被告人系长期多次作案,单位的有关部门却均未察觉。

  “高校的权力不仅缺少外部监督力量,而且更关键是缺乏内部监控与审查发现机制。其中,主要表现在会计审查和稽核工作落实不到位。”覃波说,“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反映出我国教育体制中,对高校有效监督机制的缺失。对高校权力监督管理上存在‘失范’或称‘反常态’的盲区,是高校职务犯罪迅速增加的关键的制度上的原因。”

  覃波认为,国家、社会给高校的自主权在不断加大,高校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但与之不相称的是,配套的法律规范、权力监督机制没有及时有效地跟进。

■相关链接  
  • 跨越30年的"高考" 忘了基础知识的老考生
  • 上海教博会:低龄生高考、留学两手准备
  • 广东:2007年普通高考填志愿需适应六大变化
  • 深圳美术高考成绩斐然 9人通过美院清华
  • 外语外贸类高考咨询活动举办 18所高校参展
  • 命题专家揭秘高考试题? 央视揭开VCD“画皮”
  • 慎用“早产”高考教辅书
  • 高考“押题辅料” 原是“陈年旧货”
  • 高考阅卷老师就英语写作存在问题 提供对策
  •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