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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2007年工作要点
来源:新疆教育信息网     2007-1-26 9:47:00
 
       2007年自治区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积极推进“双语”教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统筹和指导,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1、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党的十七大和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加快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2、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认真实施《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的战略研究和宏观指导。坚持并完善领导干部、业务部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确保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认真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研讨工作,不断取得理论和实践成果。协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认真做好隶属高校党委换届工作,确保各高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

    4、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教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机关行政管理行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地方性教育立法工作,做好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加大教育执法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加强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执法检查和督导。认真实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积极筹措教育经费。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的实施,健全农村中小学校预算执行审计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水平。继续争取加大对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投入。多渠道争取外资、港、澳、台及区内外捐资助学资金。加强对各类教育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审计和监督,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进一步管理和规范中小学、高校的勤工俭学活动,加快我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努力拓展勤工俭学助学、助教功能。

    6、不断拓宽对口支援工作的渠道与层面。进一步做好城市学校教师支教农村学校工作,组织实施南疆三地州“双语”教学支教计划,实施师范院校高年级学生实习支教计划。加大对“两基”攻坚工作的教育对口支援力度。认真落实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切实做好部属高校对口支援我区高校工作。继续实施我区与内地省区培养培训职业学校师资的对口支援工作。

    二、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

    7、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坚持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2008年高中课程改革的实施做好相关政策和师资、教材准备。探索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人的全面发展要求的考试评价机制。制定并试行《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等级录取的指导意见(试行)》,推行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中考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根据国家部署,有重点地实施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8、认真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继续推进中小学德育督导评估工作,形成争创德育工作先进学校的激励机制和氛围。继续实施好中小学德育骨干培训工程。做好中小学德育地方课的整合,确保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主渠道的畅通。做好中职学校德育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全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9、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推进中央1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我区大学生思想理论课改革,做好地方课程的整合,加强师资培训,确保新课程及时开设到位。实施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重点扶持工程、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工程,加强运行管理和监督。适时出台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推动我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调查研究,办好《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刊物。强化校园网络的应用与管理,掌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动权。发挥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团队的作用,推动思政理论研究和交流。继续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德育工作的指导和统筹管理。

    10、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美育工作,高度重视学生和教师的身心健康。以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抓手,广泛开展全员参与的“阳光体育”活动,上好体育课,努力实现青少年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巩固和提高艺术课的开课率和教学质量,继续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改善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设施。普及预防艾滋病和反毒品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强化国防教育,继续加强和规范学生军训工作。

    11、全面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深入持久地在全区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五观”教育和“四个认同”的教育,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教育阵地。坚决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对教育的渗透和影响,适时提出教育系统反分裂、反渗透的意见和措施。落实自治区高校安全保卫体制改革意见,进一步理顺高校公安体制。充分发挥高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的集中清理整顿。

    三、以“两基”攻坚为重点,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2、落实“两基”攻坚“重中之重”地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确保完成2007年度“两基”攻坚任务。加强对2003年以前的实现“两基”的县市巩固提高工作的检查、指导,努力营造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共同努力,协同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两基”工作局面。

    13、进一步加大教育督导工作力度。筹备召开自治区“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会议,制定《自治区“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对最后12个县的“两基”过程性督导、预检和验收工作,大力开展对2003年以前完成“两基”任务的65个县(市、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督查。做好对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前期工作。加强各级督导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规程。

    14、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以区域推进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班)的规定,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开展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对口支援。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作用,抓紧抓好教学光盘的普及应用;认真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争取国家支持,尽快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和“新农村新卫生校园建设工程”,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15、加强教研和指导力度,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加强教研室自身建设,提高教研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力开展教育理论和教学研究工作。公布自治区示范类高中,以评促建,扩大优质高中资源,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课程改革顺利进行和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专业评估体系。加强学前教育的研究和指导,组织开展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评估验收,进一步推进全区幼儿教育发展。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认真做好中小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地方教材审查制度及教材使用管理的规定。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技能型人才

    16、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在自治区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巩固中等职业教育扩大招生成果的基础上,落实完成国家下达的中职招生任务目标。做好中职学校招收和培养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工作。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

    17、全面实施职业教育的“四大工程”,即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加强“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认真组织实施好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县市职成教中心建设计划,职教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和紧缺技能型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计划,继续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评估确定一批自治区示范性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适应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要求,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区和国家示范区、学习型企业的建设工作。

    18、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理念和制度。深化招生、学籍、教学等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弹性学习制度。加强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总结和推广中职学生顶岗实习一年和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半年的经验与做法,强化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加大对半工半读试点学校的支持力度,推动学校和企业合作互惠、共同发展。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与内地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断拓宽办学途径,实现区内外学校职教资源的共享。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19、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职业教育的投入,形成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体制,努力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用于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县级职教中心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

    五、突出内涵发展,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0、深入贯彻“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高等教育发展的研究与宏观指导,核定高校的办学规模。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强化质量意识,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推动自治区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督促检查高校进一步增强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

    21、指导协助新疆大学做好“十一五”“211工程”建设规划,加大新疆大学学科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推动自治区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指导、落实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作,使其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取得进展,发挥好示范作用。组织好第二批示范性高职院校申报工作。

    22、继续实施好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协助教育部做好4所本科高校的评估工作,组织安排好对5所高职院校的评估工作。启动自治区高校品牌(重点)专业建设工作,遴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确定第三批自治区精品课程。推动高校加强预科教育和汉语教学工作,总结推广高年级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经验,扩大支教范围,组织启动中语院系学生到南疆中小学实习支教工作,配合教育部筹备召开全国师范院校到基层实习支教现场会。

    23、加强重点学科和科研工作。新增一批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对已有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积极争取自治区给予重点支持。协调新疆大学中亚研究院的组建工作。筹备召开“援疆学科建设计划”工作经验交流会。做好自治区科研计划项目的年度立项和验收工作,积极组织高校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科研项目,发挥好高校科研工作网站的作用。

    24、加快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指导高校进行拟新增学位点的立项建设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作部署,做好第十一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开展对2003年授权硕士点的中期检查评估,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硕士点进行督查,进一步促进学位点建设,积极开展天山研究生教育创新论坛、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等我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25、继续做好高校科技企业改制工作。因地制宜、依法完成高校科技企业改制工作,通过改造和改组,调整和整合,激发企业活力,积极参与竞争,以发展求效益,以效益求生存,真正做到兴产业与增加效益同步,加强高校产学研协调发展。

    六、继续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努力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

    26、坚定不移地推进“双语”教学工作,加强对“双语”教学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的指导。修订、下发中小学“双语”教学的课程设置方案及教学计划,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符合区域实际的“双语”教学和学前“双语”教育规划,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采取特殊政策扶持南疆三地州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解决南疆三地州及阿克苏地区部分贫困县“双语”教师短缺等有关问题,以促进重点、难点地区顺利推进“双语”教学工作。

    27、高度重视推进学前“双语”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自治区拨付的补助资金,按照区域划分,根据实际需要,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强农村学前“双语”机构建设,加大学前“双语”教育的教学指导和研究力度,使全区少数民族幼儿普遍受到良好的学前“双语”教育。

    28、加大“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少数民族教师向民汉兼通转型,继续抓好教师培训,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抓住实施“人才储备计划”和“农村教师特设岗位”的机遇,多渠道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改善教师结构,实施好高校“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和高校师范学生实习助教活动。运用现代远程教育和现代信息手段开展教师的培训工作。

    29、发挥内高班、内初班及高校招生对“双语”教育的导向作用。加强内高班和内初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内高班扩招工作,并积极争取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认真做好区内高中班的筹备工作,保证区内高中班顺利开办。调整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招生政策,拓展理工科计划和短线专业比例。引导民考汉、“双语”班的优秀学生到内地学习,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双语”。组织实施向内地协作计划院校选派辅导员工作。

    七、全面加强教育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30、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给孟二冬同志女儿回信精神,将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继续深入开展向孟二冬等模范教师学习的活动,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师德建设。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考核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教育。

    31、将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认真做好推荐全国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工作,在教师节表彰一批自治区模范教师和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适时召开全区教师工作会议。

    32、继续抓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和拓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有效形式,扩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覆盖面。启动“新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和“新疆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工程”,促进第三轮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开展柯语、锡语、蒙语的新课程师资培训,不断扩大新课程师资培训范围。巩固汉语言校本培训实验成果,指导推进民语言校本培训工作。尽快构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网,督促指导各地充分运用远程教育设施组织教师培训。筹备全区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全面提升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教学业务素质。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支持,制定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规划,为高中课程改革奠定基础。

    33、加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快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师素质,突出能力培养。加强自治区职教师资培养基地建设,启动内地省区职业学校培养培训师资的对口支援工作计划。加快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启动“天山学者计划”,培养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实施好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推动研究生培养创新工作。

    34、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配合自治区编办做好第二轮中小学编制核定工作。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加强教师资源储备。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抓好2007年“自治区教育系统人才储备编制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落实工作。统筹城乡教师资源,建立城镇学校教师到边远农村学校任教的激励机制。

    35、加强教育管理队伍的建设,通过定期培训、内地研修、挂职锻炼、任职交流等方式,对教育系统高校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县市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德育骨干等各类管理干部进行培养培训,根据自治区党委部署,联合党委组织部,共同办好对全区县(市、区)分管教育副书记、副县长教育理论的集中培训。

    八、深化教育改革与创新,增强教育事业的生机与活力

    36、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广泛吸纳社会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积极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促进办学主体和学校多元化,满足各族群众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做好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整顿清理工作,加强管理与监控,制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标准。

    37、加强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建立健全教育外事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我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搭建合作信息平台,畅通交流渠道。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研究,努力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切实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力度,做好对外汉语教学的中学基地建设,办好海外孔子学院。继续做好与澳门各类教育合作项目,不断拓宽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的领域。

    38、加速教育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快基础教育资源库建设,开发少数民族语言为主的教育教学课件,整合汉语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召开自治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应用现场会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总结表彰会。启动新疆远程教育资源网前期建设,配合自治区远程办完成自治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建设工作。

    39、推进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以“新疆教育信息网”为核心的信息服务和公共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好教育政务应用平台。逐步实现教育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做好新疆教育信息网的改版升级工作,实现各地教育部门,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的全部连接。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加强技术支撑和培训,维护网络的安全和快捷。

    40、积极营造健康和谐的教育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研究掌握舆情动态,准确判断舆论导向的价值取向,坚持党性原则,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科教兴新、人才强区战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和重大战略部署,宣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宣传教育系统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做好对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释引导工作,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疆教育电视台、新疆教育报、教育信息网的作用,做好网络信息的监控工作。

    九、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1、努力保障弱势群体子女受教育权利。进一步落实全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逐步扩大惠及面。继续落实进城务工子女和城市弱势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扶持政策。积极协调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试行对到县以下基层就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偿贷扶持政策,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开展助贷工作。完善自治区高等学校贫困生和内地高等学校新疆少数民族贫困生资助办法,实施职业学校贫困生补助政策,出台自治区中职学校贫困生助学实施意见。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不断推进农村中小学勤工助学“三个一”工程、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政策的实施。

    42、做好各项招生考试工作。依法治考,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加大教育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推进招生考试改革,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全面实行网上阅卷。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做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硕士研究生、内高班、内初班等各类招生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招生制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办学行为,严厉打击招生中介,坚决杜绝乱招生、乱办学、乱收费的现象。进一步拓宽自学考试开展非学历教育的渠道,积极开展与高职高专课程相衔接的自学考试学历教育。

    43、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好“2007年毕业生就业全面服务年”相关工作,大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和方针,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好“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官计划”等,共同做好大学生招考与录用工作,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44、加强教育纠风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确定的收费标准以及农村小学禁止使用教辅用书等规定,进一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的创建活动。加强对学校收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查处,坚决查处教育系统乱收费案件。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办学行为,对“一校两制”或“校中校”情况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勤工俭学活动。严格执行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劳务性活动的规定,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45、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完善校园安全联防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完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加强安全卫生设施建设,保障学校安全卫生基本条件,严防重大事故发生,提高师生安全感。

    46、广泛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进一步明确创建和谐校园的目标要求,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努力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

    十、加强机关建设,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效能型机关

    47、加强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进一步健全厅机关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增强法制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能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改善服务态度。筹备成立教育厅行政投诉中心,畅通诉求渠道,认真帮助基层和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好“文明处室”、“五好支部”创建活动,巩固机关建设成果、提高服务水平。

    4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突出重点,在招生、择校、印刷、教辅用书、招投标、车辆、会议管理等环节,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49、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干部队伍的培养、考察、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厅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

    50、做好机关各项基础性工作。提高公文处理各个环节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公文管理工作的高效、规范。加强提案办理和信访工作。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做好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和机关老干部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做好教育年鉴的编写工作。做好机关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美化绿化等后勤保障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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