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留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江苏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明码标价
来源:择校网     2005-9-12 13:23:00
 

    中外合作办学单位举办高等学历教育,学费实行政府定价;实施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不得以外汇计收学费和其他费用;所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在招生简章中公布。江苏省日前出台的规定让该省中外合作办学单位的收费从此“明码标价”。

  该省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单位举办高等学历教育,在国内教学期间可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学费实行政府定价。外籍教师授课课时占国内期间总课时的50%以上,每生每学年学费为公办高校1.8万元,民办高校2.1万元;低于50%的,公办高校1.6万元,民办高校1.9万元。各合作办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下浮动20%的限额内确定收费标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中外合作办学单位的学生在国内就读期间的住宿费标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单位根据教学要求可收取书本等代办费,但要严格控制代办项目,按实收取,学年末结算,多退少补。中外合作办学单位实施非学历高等教育,在国内教学期间可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资料费。

  此外,该省还强调,中外合作办学单位实施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均以人民币计收学费和其他费用,不得以外汇计收。中外合作办学单位实施学历教育,应按学年收费,不得跨学年预收;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按学年或培训时间段收费。收取的学费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对学费进行直接分配。所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在招生简章中向考生公布。

 

■相关链接  
  • 湖南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教师身心健康
  • 江苏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明码标价
  • 如何防范中外合作办学中的种种陷阱
  • 中职中外合作办学收获了什么
  • 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是如何规定的?
  • 中外合作办学铺就成才路
  • 如何选择中外合作高中 资质是第一位
  • 中外合作办学:多省市发展教育的重头戏
  • 如何看待中外合作MBA教育的性价比
  • 站内资讯搜索:  
    考 试 课 堂 期 刊 软 件
    热点专题
    · 2009年留学各类指标排行榜
    · 选择日本大学留学的要点
    · 经济危机对留学利好多 20…
    · 最冷求职寒冬 紧随趋势不…
    · 调查:上海毕业生求职9成…
    · 节后首日忙求职 多项措施…
    · 全国高校贷款达2500亿 教…
    · 重庆18所高校新增37个本科…
    · 经费紧张影响生源最富有的…
    · 网上家教风头正劲 网络家…
    学习宝库
    热门推荐
    ·全国优秀培训机构
    ·中国教育网频道说明
    ·全国优秀教育机构推荐
    ·频道诚征兼职主管/主编
    ·职业、职称考试网络课程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就业展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计划展
    ·08年中国各地艺术院校推荐
    ·08中国**省十强中学评选展示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备08005247号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号信箱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02-5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客服电话:010-64803331
    信息发布:bj64803331@126.com 欢迎合作:cn13801018949@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