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晨报》消息,一位叫安新民(52岁)的村民,因为一点小事与村民陈永久发生口角。后者操起随身携带的镰刀,向安新民头部砍去,将其砍倒在地,随后,老安在100多名同村村民的围观下,被陈“继续砍,直到安新民一动不动了”,“这持续了大约两个小时,当时安新民的脑袋就跟血葫芦似的。”
这个消息实足以让人愤怒,让人拍案而起,让人发指,然而最令人悲愤的,这一暴行,居然是在100多名村民的围观下,持续了两个小时!其间安妻向村民们下跪肯求帮助,然而100多人无一施以援手。
又一个围观不救的典型事例。
近一段时间以来,围观不救而至伤害和损害发生的事例,频频冲击我们的视觉。“女孩公厕内被拾荒男子强奸,40余人围观无人制止”,“五龄童失足落入冰冷臭水塘,围观者上百无人施救”,“女子跳河后300群众围观不救”,“大四女生公交车上只身斗歹徒无一人相救”,“保安被砍数十刀围观者无一相救”……诸如此类的事件,不能不令善良者和正义之士目眦欲裂,而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断的发生。就在今年的4月27日,河北一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将一名23岁的女青年摁倒在地,实施强奸。当时女青年大声呼救,然而令人痛心的是,闻声而来的10多人竟然停步围观,没有一人出手制止。
中国人历来有爱看热闹的习惯和传统。街上本来很正常的人流,一旦有两个口角起来,马上就能形成一个里三层外三层的圈子。当事人激动,围观者兴奋,不,是亢奋。当年日本人枪毙中国人的时候,围观热闹的就是自己的同胞。鲁迅先生曾经活画出他们的形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
但那毕竟还是看官家明正言顺的枪毙人。而如今,围观也进化了,但凡刺激眼球的事和物,都有围观的必要了。抢劫砍人,要围观,只是要躲远一点;当街强奸,要围观,心里怕跳得厉害;有人跳楼,更要围观----喂,喂,怎么还不跳?
用冷漠和无知来解释这种围观不救,显然过于浅薄和轻巧。很多事件都不过是施以援手的事,即便有安全上的风险,那么围观者的力量足以将伤害降到最低,却为什么明明伸一只手或大喝一声就能解决的问题,却酿成无法挽回的惨局?
明哲保身到了毫无原则的地步,只能说,这个时代的人,已缺少了一种作为人最可宝贵的东西:血性。
对持刀抢劫的歹徒退避三舍还可以理解,能袖手旁观强奸则只能说这群人个人都是孬种,他们的身体可能健全,但精神毫无疑问已被阉割。他们的良心,都将被钉在十字架上接受拷问!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围观不救在客观上帮助了伤害和损害的形成,这种行为,根本就是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的一种犯罪。每一个经历过围观不救的人,都会被历史的耻辱柱牢牢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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