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进一步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我省将在“十一五”期间开展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记者6日获悉,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日前制订出台了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每年定向培养5000名
“十一五”期间,我省每年安排专科层次定向招生计划5000名左右,用于定向招收初中毕业生“五年一贯制”、高中毕业生三年制师范专业学习,招生计划单列。参加中考或高考且成绩优秀的应届初中或高中毕业生才有资格参与选拔。
被录取的学生必须与需求县(市、区)教育局、培养院校签订《农村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书必须明确定向就业的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校。
13所院校承担培养任务
小学教师培养不分专业,采取全科型模式,学生毕业后要掌握教育教学知识和技能,能较好地胜任小学所有学科教学。各培养院校要成立专门的教学部,按照省教育厅制订的小学教师培养课程方案进行教育教学,确保培养质量。
定向培养任务原则上由以下院校承担:宜春学院(高安校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萍乡高等专科学校、新余高等专科学校、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江西师范大学鹰潭学院、九江职业大学、赣南教育学院、江西教育学院赣南分院、上饶师范学院小学教育师范分院、东华理工大学行知分院、井冈山学院小学教育师范分院。
毕业生至少任教5年
定向培养的学生按照“直送直派”的原则,由省教育厅根据定向培养协议书一次性将毕业生派遣到指定乡镇学校,不得改派。毕业生回协议县(市、区)乡镇中小学服务不少于5年。
定向培养的学生学业合格、品学兼优,各门课程成绩85分以上的予以办理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直接回协议县(市、区)乡镇中小学任教。定向培养学生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定向培养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