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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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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自考热线 2005-9-8 11: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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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考生如遗失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不再补发,但可补发《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 申请办理《毕业证明》者,需由所在单位出示证明信,并携带一张1寸免冠照片到市自考办办理。同时,补办者要提供原毕业证书的有关信息。 每周一、周四的考生接待日,是自考办成绩科依据毕业生档案库对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开具《毕业证明》。复印毕业生登记表,并在毕业生登记表上加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红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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