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招生-校园-高考-考研-外语-自考成考-留学-幼教-基础教育-高教-民办教育-职业教育-中外合作-资源-教育产品-求职招聘-在线报名-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征稿 >> 业界新闻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各地将依法查处取缔违法外文报刊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5-10-9 12:06:00
 

    记者今天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近期,社会上出现多种以外国在华人士为主要读者的违法外文报刊。有的假冒国内报刊刊号出版发行,有的由外国驻华机构或组织未经批准擅自编印散发,有的是一个刊号出版多个地方版本,有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报刊业务范围,有的异地设立编辑出版机构并转让出版单位名称及刊号,有的甚至刊登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内容。

    今天,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发布“通告”,要求各级出版行政部门立即清理查处在本地区出版流通的违法外文报刊,构成犯罪的依《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通告说,未经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我国境内设立出版单位或者从事报纸、期刊出版发行业务的,假冒出版单位名称及刊号或者伪造、假冒报刊名称出版报纸或期刊的,散页广告、成册广告登载非广告内容文章的,均属违法,要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55条予以处罚。出版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本单位的名称、刊号及其报刊版面,未经批准不得异地设立编辑出版机构或者擅自改变报刊的业务范围。对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内容的报刊,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56条予以处罚。

■相关链接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