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蝴蝶穿梭在花丛中般怡然自得,三两名同学搭着肩膀,说说笑笑地走在大路上,如入无人之地,在道路上嬉戏打闹、追逐猛跑,汽车快临近时,仍然飞快地跑过去,任凭汽车嗖嗖地从身边擦过。
这些护校时经常看到的现象,让交警们十分担忧:“我们在旁边看着真是心惊胆颤,太危险了!”
针对儿童安全意识薄弱的现状,桂林市的交警、交通、海事、妇联等四部门相关人士,在市妇联近日举行的儿童交通安全常识培训班上同时发出了这样呼吁: “加强儿童安全教育,迫在眉睫!”
儿童过道路险象环生
秀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桂玲说,交警们在护校时看到,儿童在道路上行走及骑车时不注意交通安全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学生一边踩着单车一边还戴着耳机,哼着小曲,一晃一晃就越过慢车道,径直上了快车道。更多的是骑车带人或双手离把骑出校门的现象。 她曾经在榕湖小学后门的车行道上,看到几位小孩在打打闹闹,结果撞在了一辆汽车上,幸好汽车车速不快,小孩受的是轻伤。
对学龄前儿童的监护不力,也是当前存在着的一个问题。学龄前儿童由于年幼无知,自我保护能力差。单独到车多人多的街道、公路上通行易发生意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特别规定“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有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但是,桂玲说,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学龄前儿童脱离成人的监管,单独横穿马路的现象普遍存在。同时,一些家长认为,远离了公路就没有了危险,放松了对孩子在村庄或小区里玩耍时的监管与教育,致使小孩在小区内受到伤害。
儿童在乘坐车辆时,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容易使儿童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但现在一家三口同乘一辆摩托车的现象经常可看到,孩子夹在两个大人之间。我们对这类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时,有人还认为我们是故意刁难他们,根本没意识到这类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所在,结果一旦交通事故发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孩子往往便成了成人违章行为的牺牲品。
据悉,目前车祸已成为我国5至14岁儿童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据交警部门统计,桂林市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今年1--8月,桂林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66起,死亡203人,伤561人,经济损失1744401元。涉及中小学生事故的这四项指标大多出现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是+8、+100、持平、+30.63。
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为何有那么多儿童死于交通事故呢?主要原因是儿童安全意识薄弱。交警部门在学生中做了一个调查,在回答“如果上学快迟到了,在过马路时正好赶上红灯,你会怎样”时,6.2%的被访者选择了“赶紧过马路”、9.6%选择了“旁边有人过就跟着过”、27.4%选择了“车辆少,就小心穿过无害马路”。
“孩子们往往就是因为这样无知而违反了交通法规,因此极容易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桂玲说。
三起水上事故都与少儿有关 桂林海事局统计,桂林辖区近三年发生入统计等级的水上交通事故三起,事故造成死亡4人,失踪1人,受伤1人。值得引起重视的是,这三起事故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都与少年儿童有关。
2002年10月29日,全州县“全34号船”客渡船装运34人,由于船舶超载运输,一名年仅16岁的船舶操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船舶翻沉,全船人员落水,经抢救,30人生还,另有4人失踪。
2004年5月16日,“阳朔航运09”船在平乐县装载砂石运往巴江口水电站。船上3人全部落水,经自救,2人生还,1人失踪,失踪者仅13岁。
2004年,阳朔一条渡船与桂林船只在漓江发生碰撞,导致一名广东深圳籍7岁儿童受伤。
桂林海事局副局长郭耀雄在分析上述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特征时说,第一起是船舶超载运输、船员操作不当导致翻沉。第二起是乘客没有遵守乘船规则。而广东深圳籍的7岁受伤儿童,就是没有按照要求坐在客舱中,导致事故发生时无可避免地受到伤害。
相关资料表明,漓江每年因溺水死亡的人数高达几十人,其中儿童占的比例较高。这些溺水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溺水人员水性不好甚至不会游泳,却到毫无安全保障的江河游泳。因不掌握河床规律,地貌变化大,导致悲剧发生。
三次校园安全检查都发现隐患
市交通局安全管理专家组成员、桂林市重特大事故调查组成员陆凯平忧心忡忡地对记者说,近两年,他三次跟随全市安全检查组在全市进行安全检查,三次都发现校园存在着安全隐患。每次他都看到小孩将矿泉水放在走廊栏杆上,教师将包随手放在走廊栏杆,里面装有课本。这些物品一旦落下,砸在学生头上,后果难以设想。
在三次检查中,他都看到学校的汽车超载现象。一次是一个学校组织学生去乐满地旅游,一次是一所小学组织学生到兴安烈士陵园扫墓,还有一次最令他感到气愤:某学校组织去阳朔旅游,他上车检查时看到19座中巴车,居然坐了45名学生,而那学校负责人模样的人,还在一旁大力挥手嚷着:“坐得下!坐得下!”叫学生上车。
“简直是飞蛾扑火!群体安全意识太差了!”陆凯平说,他在检查中感觉到,当前的学校安全意识要比正常的生产单位差多了。
儿童安全教育形势紧迫
相关资料表明,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桂玲说,幼教专家告诉我们,人的主要习惯、倾向、态度,多半可以在六岁以前养成。幼儿期是人的安全情感的奠基期,是接受安全教育的黄金期。因此教育儿童从小建立交通安全意识显得尤其重要。而且,这能够带动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和公民素质的提高,有着深远的意义。
郭耀雄认为,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儿童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必将为深化水上交通安全打下更好的基础。
然而,遗憾的是,记者获悉,我国安全教育尤其是交通安全教育起步太晚,在这之前还没有一套系统的有关这方面的教材,现在的成人都错过了接受安全教育的黄金期,形成了固有的一些错误的交通行为。市妇联一位相关负责人说:“不能再错过一代人了!”
因此,有关人士发出呼吁,安全教育不能是交通、交警部门单打独斗的事,应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的氛围。学校要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家长也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与安全教育。让“关爱生命,关爱儿童”成为社会共同参与的一项工程。(李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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