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招生-校园-高考-考研-外语-自考成考-留学-幼教-基础教育-高教-民办教育-职业教育-中外合作-资源-教育产品-求职招聘-在线报名-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就业政策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江西省2005年接收毕业生政策
来源:就业网     2005-11-17 9:59: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高等院校:

    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江西省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省外高校江西籍毕业生,凡在我省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请按毕业生就业协议(或用人单位接收函),将《报到证》直接签发至用人单位。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函)、《报到证》、《毕业证》在报到证的有效时间内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去用人单位报到。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外高校江西籍毕业生,请将其《报到证》签发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档案转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由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咨询、档案保管等服务。各高校在派遣毕业生的同时,请按上述要求及时转寄学生档案。

    三、允许省外高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江西籍毕业生(包括省际协作代培生)跨省就业,此类毕业生不需要由我省出具同意跨省就业的函件,各培养高校凭毕业生申请可直接派遣。


    四、省外高校在我省招收的定向、委培生应回原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就业。毕业生本人要求改变就业去向的,应经原定向、委培单位及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同意。

    五、省外高校非江西籍毕业生到我省就业的,须先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时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等材料。

    六、凡未经我省招生部门批准在江西省招收的毕业生,我省不办理就业的相关手续。

    七、我省从2005年7月10日开始办理省外高校毕业生的报到手续。

 


联系方式:


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 邮编:330046


联系人: 肖曙光 舒正鸣


电话:0791-8511310 8526527 传真:0791-8510234


E_mail:admin@jxbys.net.cn http://www.jxbys.net.cn

 

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二00五年三月十四日

■相关链接  
 
热点专题
·江西08年成人高考网报开始…
·4.6万政策性借读生今秋免交…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08年…
·北京08年成考网上报名注意…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组…
·高考复读市场也兴签约 承诺…
·北京成考报名8月15日开始 …
·灵活就业人员可到银行缴社保
·留学美国读金融:数学功底…
·学生暑期“整形”悄然盛行…
最新快讯
·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农村义务…
·世界数学界天才在应试教育…
·从金牌雄踞榜首看中国体育…
·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发展民…
·外来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可享…
·上海玉佛禅寺法师外语培训…
·过半求职者期望月薪二千至…
·中国学生可享“一站式”海…
·留学文书写作高手总结:个…
·留学语言培训正当时 准备雅…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备08005247号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号信箱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02-5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客服电话:010-64803331
信息发布:bj64803331@126.com 欢迎合作:cn13801018949@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