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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补课费也属乱收费
来源:北方热线-沈阳晚报     2005-11-15 14:01:00
 

    社会补课审批破禁,但学校内补课收费仍要严厉查处。从11月15日起至2006年1月10日止,沈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政府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将联合开展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及使用情况,有无挤占、挪用、平调、截留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资金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违反国家规定跨学期收费、高等学校跨学年收费的执行情况。检查范围是:沈阳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向学校摊派、集资、收费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检查重点是城市含县城示范性 重点 中学、小学、高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包括下属单位 等。

  沈阳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说,此次检查将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通过民办公助私办公助等形式举办“校中校”、“校中班”,并收取高额费用的学校,要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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