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有这么多学生走路上学,从没有这么多自行车需要修理,昨日的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们异常郁闷。
昨日凌晨,该校宿舍区内数百辆自行车莫名被砸,包括许多价值数千元的电动自行车。
“我可以修好自行车,但要是下次还有人砸怎么办?”学生们表示了对校方安保工作的担心。
现场:车棚内鲜见“好车”
昨日中午,记者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看到,宿舍区一共9栋宿舍楼,每栋楼下约能停放50余辆自行车,共10个车棚,每个车棚内绝大多数车均已损坏。
该学院大门距离宿舍区约1000米,在大门通往宿舍区的道路上,不少学生推着被破坏的自行车前行:“得修车了,谁这么缺德!”
据一位宿舍楼保洁员介绍,昨日早7时许,学生们来到车棚时陆续发现自行车被砸,越是高档的自行车受损越严重。
“每个车棚内绝大部分自行车都被砸,大概有几百辆,”该保洁员称,“3日23时的时候,我的同事还来过车棚,车还没坏,作案人应该是4日凌晨干的。”
学生:学校内太不安全了
学生小赵(化名)的自行车是一辆高档的电动车,“买这辆车大约花了3000元。”小赵的车两个反光镜被损坏,车体外壳也多处破损。
“就算能把车修好,但却担心下次还被破坏,学校内太不安全了。”小赵说。
在校园内,记者采访了十几名自行车遭到破坏的学生,学生们都对校园内部的安全问题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担心,有人表示这么多车同时被破坏,校方应负有一定责任。
物业:接到报案正在调查
下午,记者来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院部,该院部的一名老师让记者找学校的保卫处,可保卫处的人又说,宿舍区的安全由一家名为“亚泰”(音)的物业公司负责。然而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接到了同学的报案,“我们正在调查,负责人不在,物业公司承担的责任范围我们也不知道。”该公司工作人员称。
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心理学研究室副研究员张思宁认为,破坏学生自行车的犯罪嫌疑人,如不是精神病患者,那么就应该对大学生怀有一定的仇恨心理,或者对大学生有偏见。
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振革认为,破坏如此数量自行车的人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同时,校方(或物业公司)和学生在存放自行车问题上已经构成了无偿保管合同关系。如此多的自行车同时被砸表明校方(或物业公司)有重大过失,应当先行承担责任,对受损失的学生进行赔付,待抓到犯罪嫌疑人后,校方(或物业公司)可以代替学生对犯罪嫌疑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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