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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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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择校网 2005-9-12 13: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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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校对德交流情况 我校的建设和发展始终同改革开放、对外交流合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我校对德交流的主要大事有: ▲1985年,浙江省和德国下萨克森州签订协议,合作建设我校。 ▲1990年,中德两国政府正式换文,开始两国政府级合作建设我校的项目。 ▲1996年11月,德国总统赫尔佐克先生访问我校,充分肯定了我校的办学模式。 ▲1997年11月,我校承办了由国家教委主办的″中德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经验与发展趋势″的高层次国际研讨会。中德两国高层教育界人士对我校在借鉴德国模式,探索有中国特色的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1998年,浙江中德科技促进中心在我校成立。 ▲1998年至2002年,学院与汉诺威应用科学大学共同实施了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的艺术设计专业合作项目。 ▲2000年3月,德国下萨克森州科学文化部和浙江省教育厅签署了″高等教育合作的联合声明″,双方进一步加强在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上的合作关系,我校是该项目的主要执行单位。 ▲2001年,我校主办了″德国高等教育展″,举办了″对德合作研讨会″,在对外交流和合作上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2003年,学院与奥登堡/东弗里斯兰/威廉港应用科学大学共同实施了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的土木工程专业合作项目,并与钮伦堡应用科学大学就共同实施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化工专业合作项目达成了协议,该项目将与2004年启动实施。 ▲目前,我校已与11所德国院校签订了校际交流协议合作项目覆盖了我校7系15个专业,形成了″2+3″、″2+4″、″3+2.5″、″4+1.5″等的多形式合作模式,2002年首批36名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于9月份赴德学习,10名优秀毕业生赴德攻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我校的中德合作项目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经过多年的紧密合作,学院已经成为浙江省对德教育、科技合作的重要窗口,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根据中国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和德国外交部国务部长费尔马于2002年4月9日在江泽民主席访问德国期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相承认高等教育等值的协定》,中德相互承认高等教育的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学历等值。这将大大促进我校与德国高校的合作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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