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根据考生所报的志愿,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l:1比例投档,招生学校审核录取。各层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投档录取办法为:省教育考试院将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全部投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依据本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