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法学 |
培养目标: | 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
培养层次: | 高起本 文史类 |
主要课程: | 大学英语、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邓小平理论等 |
备注: | 以上培养目标及主要课程仅供参考,具体以我校教学计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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