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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就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报考政策解答
来源:天山网      2009-6-4 8:56:00
 
   一、“特培计划”启动的背景、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加快我区南疆四地州及其他贫困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双语”教师培养步伐,促进全区“双语”教学工作协调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新政办发[2009]40号)精神,自治区决定拓展实施“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以下简称“特培计划”)。

    “特培计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为南疆四地州及其他地区边远贫困县(市)农村中小学、“双语”幼儿园培养合格“双语”师资为目标,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从2009年至2013年,在原来“南疆四地州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师特培计划”每年招收500名专科层次定向、免费“双语”师范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规模,每年增加招收600名“特培计划”招生指标。在培养形式上,将原来单一的专科层次扩大到本科、专科、中师三个层次;将原来由区内六所师范院校培养,增加到区内外七所院校(新增山东理工大学)培养,形成区内、区外高校相互支撑、共同推进的自治区“双语”教师培养工作新局面。

    二、“特培计划”有几个培养层次?

    答:共有三个培养层次,分别是:普通本科层次、专科层次、中师层次。

    三、“特培计划”有哪些招生学校?

    答:本科层次每年80个招生计划,由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承担培养任务。

    专科层次每年820名招生计划,分区内、区外高校承担,区内由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教育学院、昌吉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喀什师范学院、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承担695名培养任务。区外由山东理工大学每年承担125名专科层次“特培生”培养任务。

    中师层次每年200名招生计划,由新疆幼儿师范学校和巴州师范学校承担培养任务。

    四、“特培计划”有哪些招生专业?

    答:本科培养专业为: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英语教育等。具体培养专业名称及培养人数根据每年度各就业地区实际需要确定。

    专科培养专业为:汉语教育、物理教育、数学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等。具体培养专业名称及培养人数根据每年度各就业地区实际需要确定。山东理工大学培养专业为:数学教育,英语教育。

    中师层次培养专业为学前“双语”教育。

    五、报考“特培计划”需要哪些条件?

    答:疆内高考考生可通过填报高考志愿报考“特培计划”,凡报考“特培”计划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须符合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中的有关条件。凡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类特培计划。报考“特培计划”考生经高考选拔被录取后,入学时须与培养院校、定向就业地州签订“特培生教育协议书”。

    六、定向地州生源报考“特培计划”有何优惠条件?

    答:本、专科层次“特培计划”招收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服务基层“双语”教育事业的汉语言、民考汉、“双语”班和汉考民高中毕业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招生工作在坚持面向全区的前提下,优先录取定向就业地州生源。操作时按考生志愿和成绩投档,优先录取定向就业地州生源,在生源不足时,可面向全区招生,同时,定向就业地州生源还可再享受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的政策。以上录取政策自治区招办在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时,在“特培计划”旁加“备注”说明。

    中师层次“特培计划”招收以南疆四地州及其它地州贫困县(市)为主,热爱学前“双语”教育、有志于服务乡镇幼儿教育事业的应届汉语言和民考汉初中毕业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报考学生必须参加自治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七、本、专科层次“特培计划”在何批次录取?

    答:为了提高“特培计划”生源质量,以及吸引广大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本、专科层次“特培计划”安排在本、专科零批次录取,操作时按考生志愿和成绩投档,同时兼顾“第六条”定向就业地州生源所提供的优惠录取条件。

    八、如何报考山东理工大学“特培生”?

    答:报考山东理工大学“特培生”与疆内院校“特培生”报考条件一致,需要注意的是山东理工大学“特培生”招生专业为数学教育、英语教育专业,其中数学教育每年招生90名,英语教育每年招生35名,定向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孜勒苏四地州就业。

    九、报考喀什师范学院“双语特色班”有些什么条件?

    答:为了吸引南疆四地州具有“双语”基础的汉语言和民考汉学生报考“特培计划”,2009年起在喀什师范学院试点招收50名专科层次数学教育专业“特色班”,由喀什师范学院负责牵头制定面试方案,由南疆四地州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在每年高考前组织“双语”基础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所报考的汉语言和民考汉学生的少数民族语言水平,面试条件由喀什师范学院研究制定,面试合格者方可报考“特色班”。2009年喀什师范学院“双语特色班”暂定面向喀什地区招生。

    十、报考“特培计划”享受什么样的政策优惠?

    答: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高等师范教育改革的精神,“特培计划”实行免费培养政策。自治区设立南疆四地州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师特培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特培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规定的实习支教补助。学生学籍纳入国家和自治区正规学籍管理,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中专生相关政策待遇。“特培生”毕业后,要按入学时签订的《特培生教育协议书》到定向就业地州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五年以上。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关系由当地县(市)教育部门管理,户口保留在县城,享受当地有关优惠待遇。就业地州有关部门要做好“特培生”接收工作,特培毕业生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限额内接收(学前“双语”特培生按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

    十一、“特培生”在校期间如何组织教学?

    答:根据“特培计划”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由承担教学任务的院校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培养方案要改革现有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根据“特培生”培养目标合理设置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内容和学时,加强师范教学教法培训,加强汉语或少数民族语言学习和实践能力培养,切实提高“特培生”“双语”教学能力。

    承担教学任务的学校要根据“双语”教学的特殊要求以及生源特点,将汉语言、民考汉“特培生”统一编班、对“双语”实验班、汉考民“特培生”单独编班,培养形式与招生计划紧密对接。“特培生”入校后不能转学和转专业。

    十二、“特培生”实习支教是怎么安排的?

    答:“特培计划”注重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我区“特培生”培养方案,南疆四地州对“双语”师资的需求,本科、专科、中师三个层次的“特培生”实习支教纳入自治区“实习支教计划”,到农村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实习支教一个学期,在派出学校和基层学校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完整承担支教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突出“双语”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具体实习支教根据自治区实习支教计划协调安排。

    十三、为什么“特培生”必须要签订就业协议书?

    答:“特培计划”是一种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培养经费、为我区南北疆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培养合格“双语”师资的一种订单式培养计划,为了确保“特培生”能够“下的去、用得上”,在新生报到后,须在培养院校的组织下,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教育部门、学生及学生担保人、培养院校共同签订由自治区教育、人事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印发的《特培生教育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五份,分别由考生个人、培养院校、拟就业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自治区教育厅保留。由培养院校统一寄送。对拒签协议的考生,院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四、“特培生”都在哪些地区就业?

    答:“特培计划”主要定向为喀什、阿克苏、克州、和田南疆四地州农村学前“双语”教育机构和农村中小学培养“双语”师资。同时兼顾伊犁、塔城、阿勒泰、哈密、巴音郭楞等地(州、市)的贫困县(市)农村学校。

    十五、“特培生”在定向就业地就业时限是多少,有何政策要求?

    答:“特培生”享受自治区免学费、住宿费及定向就业政策等优惠政策,毕业后须按定向就业协议规定由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南疆四地州及其他贫困地区乡镇中小学或幼儿园就业,并保证在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5年以上。“特培生”毕业前及在基层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脱产接受学历教育。自治区鼓励“特培生”长期在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从教。

    十六、如何进行“特培生”履约管理?

    答:“特培生”毕业时达不到培养要求、不能正常毕业者,应全额退还培养费用。“特培生”毕业后因任何原因违背“特培生定向就业协议”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含学费、住宿费和实习支教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

    十七、在实施“特培计划”过程中自治区教育厅、培养院校、就业地州各承担哪些责任?

    答: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特培计划”政策制订,每年招生计划的下达、培养经费的拨付,对考生入学、在校学习、基层实习支教、毕业考试和毕业后就业等整个过程实行动态监督与管理。各培养院校负责抓好“特培生”招生、培养和教学管理工作。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抓好“特培计划”招生宣传、就业教育、履约管理、实习、就业安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为了体现联合培养的总体原则,“特培生”毕业证书由定向就业地州与培养院校共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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