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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九年八月起执教于培华,历任西安培华财经学校校长、西安财经学校校长、国家统计局长春统计学校校长、西安培华女子大学校长、西安培华学院院长。先后担任西安市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香港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理事、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姜维之教授投身教育事业以来,五十七年风雨兼程,五十七年耕耘不辍,不仅积淀了丰富的教育理论和办学经验,而且开辟了一条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成功之路。 |
姜维之院长的成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历年来,他多次被评为陕西省优秀工作者,其创业事迹曾被收入《一九九○年陕西省及西安市名人录》,并多次被国内外报纸、电台、电视台报道:一九九八年,新华社陕西分社、陕西新闻人物编委会推选他为世纪之交教育界“十大新闻人物”;同年十二月,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国开发计划总署又授予他“二十一世纪封面人物”荣誉证书;二○○二年,在全国人大及全国政协“两会”召开期间,新华社西部特刊社以《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访西安培华女子大学校长姜维之》,二○○三年五月六日《人民日报》以“二十载铸就‘培华’品牌,古稀年开创民办先河”为题,同年,人民日报《时代潮》以“姜维之与共和国同步走向辉煌”为题,先后对他的创业事迹及培华学院发展经历进行了特别报道,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二○○五年五月国家教育部授予他“西部教育顾问”称号,同年,他又被评为“二○○五感动陕西十大校长”和“中国高校杰出校长”。二○○六年四月被评为“中国有突出贡献专家”,并且个人成就编入了《中国有突出贡献专家大典》,同年十二月,又被评为二○○六陕西经济推动力总评榜“经济公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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