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留学 >> 留学国家 >> 德国 >> 签证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填写签证申请表注意事项
来源:     2005-8-11 19:47:00
 
    第11项4栏(ausgestellt von)应填写签发护照机关的名称。目前因私护照统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签发,它可以译为Ein- und Ausreiseamt des Ministeriums fuer oeffentliche Sicherheit der VR China.第15项应填写前往德国城市的名称和邮编;第17项应填ja;第23项可不填具体的时间,写vom Studienanfang bis ende 为妥;第25项填nein;第一次申请签证者填26项时,应填nein,如被据签而再次提出申请签证者,应填ja.

 

■相关链接  
  • 北大清华等9高校将率先实行研究生全面收费制
  • 德国公立大学中国热招
  • 赴德留学的申请资格及办理事项
  • 德国留学:如何申请到德国留学指南
  • 德国大学入学申请表填写方法
  • 留学德国的入学申请程序
  • 德国签证官方手续常识
  • 填写签证申请表注意事项
  • 自费赴德留学签证手续的办理过程
  • 站内资讯搜索:  
    考 试 课 堂 期 刊 软 件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学习宝库
    热门推荐
    ·全国优秀培训机构
    ·中国教育网频道说明
    ·全国优秀教育机构推荐
    ·频道诚征兼职主管/主编
    ·职业、职称考试网络课程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就业展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计划展
    ·08年中国各地艺术院校推荐
    ·08中国**省十强中学评选展示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