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2009年中国农业大学将继续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中国农业大学作为国家首批24所MPA招生试点高校之一,同时也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之一。中国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MPA教育管理工作。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和“985工程”中国农村政策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为MPA教育提供了教学与科研资源。 培养方向:1.发展规划与管理 2.扶贫与发展管理 3.社会管理 (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 4.土地与自然资源管理 5.行政管理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工龄3年以上,工龄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31日)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办法
1、考生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具体网址待有关省市专业学位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6月15日前汇总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1)。
2、现场照相和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学历、学位材料(原件)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2009年7月中旬,应于7月20日前完成,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如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应按招生单位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3、报考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于9月20日前邮寄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朱文珊老师收,招生单位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能及时提交资格审查表,后果考生自负。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入学考试地点
将在准考证上通知,具体由报名点安排。
3、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外国语(只限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须参加全国联考.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考试。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在复试时安排。复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4、联考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2009年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四、录取
考生通过MPA全国联考的,需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录取。
根据两段制管理方式(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的特点,我校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费标准为3.3万元。
考生被录取为我校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后,在2010年夏季入学。
五、培养
1、学习方式及期限
非全日制在职攻读,课程采取集中时间学习,一般在每年的六月和十一月,学习年限二到四年。
2、培养方式
参见中国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主页MPA培养方案。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3、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授予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学位。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邮编: 100193
中国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韩老师 董老师
电话:010—62731470 010-62732414 传真:010-62732414
E-mail:caumpa@cau.edu.cn 网址:http ://cohd.cau.edu.cn/mp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