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PA简介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缩写为MPA)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管理人才。要求毕业生成为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熟悉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公共管理学是一门运用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专门研究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组织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体系。
2.招生对象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一般不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招生对象是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4年以上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在职人员。报考实行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公务员。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信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政府部门人员,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报名,但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限额的20%。
3.报考条件
报考MPA的考生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的有志之士。
(2)具有以基础深、适应面广为特点的务实型、复合型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掌握坚实的公共管理理论基础知识和管理实务技能。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4)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档案所在地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5)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4年或4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
4.报名方法
考生到招生院校获取报名资格审查表,获得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日期为8月15日,网上报名时间7月10日~7月27日。(时间仅供参考,准确时间以各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和网上通知为准。)
5.考试方式
全国联考。
6.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入学考试科目为: 政治理论、外语、管理学、行政学、逻辑与数学。
政治理论课由各招收院校自行组织。外语、管理学、行政学和逻辑与数学实行全国联考。
(2)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10月23、24(时间仅供参考,准确时间以各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和网上通知为准。)
7.学制及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制可以采取下列两种方式:
非全日制: 学习期限2~4年,课程学习则可以采用业余时间,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全日制: 学制为2~3年,采用学分制。
培养方案: 课程设置要突出MPA学位的特点,充分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MPA培养方案。MPA的课程设置要突破原有按二级学科设置的局限,从专业学位教育的特性出发,从职业要求考虑,体现跨学科、复合型、应用性的特点。为统一标准、选拔合格生源,入学考试采取全国联考的方式,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录取,以保证质量。学习年限二至三年。论文选题必须紧密联系管理实际,特别是我国政府部门及非政府的管理或服务部门的实践。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较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内容要有现实性、应用性,体现学生在一定理论指导下,观察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8.目前设立的MPA试点院校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天津大学
中山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厦门大学
浙江大学
南京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湘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