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了解教育部和当地的招生政策多,还是了解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多?或者说您是以教育部和当地的招生政策为重点,还是以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为重点?甚至可以说,针对高考志愿填报,哪个更为重要?为什么提出这个问题,这是因为目前有一种本末倒置的倾向,即大家过于关注上级的政策、考试分数,而对高校的招生章程过于忽视。
教育部在连续七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均明确指出:“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简言之,高校凭招生章程录取新生,而考生就应该根据高校的招生章程填报高考志愿。
既然如此,如何用招生章程来指导高考志愿填报呢?用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来指导高考志愿填报一般有两种方式:一为指导性填报,二为把关性填报。何为指导性填报?由于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因此,当考生和家长根据意向初步拟定若干所(如平时水平在本科一般应考虑15~20所左右,即便专科一般也应考虑10~15所左右)高校。
对于完全符合的也不要马上报,而是要达到最佳选择。什么是达到最佳选择?也就是考生及家长通过反复解读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可能会从中发现自身的竞争实力完全符合招生章程规定的少则3~5所,多则7~10余所;这时候该怎么办?很好办,从中选择出自身的竞争实力与学校的竞争实力最佳吻合之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其余的如果合适可以作为非第一志愿填报,或者作为下一个批次的填报。
切记:必须以高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为准,即便您明知高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不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打官司”也能赢;但仍建议您主动避之为上,万不得已才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