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独家报道】2月4日,在上海市教委新闻发布会上,新民网获悉,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在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试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院长李瑞阳在市教委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平行志愿填报的投档方式和实施方案。
今年文科、理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高职(专科)均设置平行志愿。其中第一批、第二批本科均设置A、B、C、D顺序排列的4个平行志愿院校。第三批设置A、B、C、D、E、F、G、H顺序排列的8个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及愿否接受该校未填专业调剂录取的选项。
对投档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也为“平行志愿”。第一批征求志愿院校3个,第二批征求志愿院校6个,第三批征求志愿院校数量不限。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
零志愿、提前批及艺术类、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不设置平行志愿,仍按原志愿设置办法填报。
为了给考生和家长更多的考虑时间,上海今年考前填报时间为5月中旬,也就是。填报的内容为:零志愿: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仍然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艺术类本科专业、社会体育和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被列入提前批招生的本科院校志愿(含公安、军事专科院校);本科第一批院校,可填报4所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二批院校,可填报4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第二次填报时间为7月底,填报的是除公安、军事专科志愿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李瑞阳说,高考结束后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院校获得考生志愿信息时,只显示考生填报本校的志愿,不显示其余“平行志愿”院校名称及院校顺序。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各批资格线上的志愿(含征求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4个院校志愿顺序(本科一、二批)或高职(专科)批次的8个院校志愿顺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如某考生填报了A、B、C、D4所院校,投档时先看A志愿院校的投档情况,如果A院校额满,再向B志愿院校投档,如B院校额满,再投向C志愿院校……依次类推。如考生所填的志愿经检索后,均为按比例投档满额,表明该考生本阶段投档未成功。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各批“平行志愿”与“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各招生院校一般应在本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为了鼓励考生报考外省市院校,保障外省市院校更好地完成在沪招生计划,保持近几年外省市院校在沪招生的良好势头,往年实行的外省市院校加20分投档将继续实行;往年实行的外省市院校降分投档也将继续实行。
为确保教育部推出的自主选拔录取政策、艺术特长生政策和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政策的平稳推进,在上海实行平行志愿后,以上政策的落实不会受到投档方式改变的影响。
平行志愿对零志愿、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的投档录取没有影响。
李瑞阳称,平行志愿的填报只是减少了志愿填报的风险,不可能完全规避风险。另外在平行志愿填报时,学校和专业的选择上的矛盾会比较突出,李瑞阳建议,学生在选择好学校时最好适当放弃专业,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时最好适当放宽对学校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