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录取投档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照顾的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对个别生源严重不足的院校或专业,若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完成招生计划有困难时,征得院校同意后可向社会公布,征报志愿,如仍完不成计划时,经省招委批准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降分按志愿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录取工作结束后,本科院校不得补录。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高职计划总量10%的有关高校,可向生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在未被录取的生源范围内组织考生重新填报志愿进行补录,补录工作一次完成。
◆ 单独招生
个别学校专业单独招生。
山西农业大学继续招收有实践经验的青年进入高校学习的试点工作;山西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山西师范大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的办法,录取结果报省招委备案。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及个别特殊院校或专业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专科院校录取分批划定最低工作线。实行按志愿分大段投档录取的办法,录取体制与本科院校相同。
老8所本科院校今年起原则上不再举办高职教育
老8所本科院校(即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农业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医科大学)从2006年起,原则上不再举办高职教育。
近几年审批的本科院校,应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当控制高职高专规模。挂靠本科院校的二级学院,还保留建制的中专学校,按2005年招生计划的一半安排2006年高职招生计划。成人高等学校招收普通高职计划基本维持去年的招生规模。中师过渡后的师范类学校,今年适当安排高中起点的专科班,每校200-3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