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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户籍学籍双认定设防高考移民
来源: 生活报     2006-4-20 17:00:00
 
    问:按以往惯例,报名参加高考要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有关报名条件,请问这需要考生具有什么资格?

  答:参加高考,首先要取得报考资格。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考生报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4.具有本市正式户口。5.报考军队院校者须注意以下几点:①必须是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②男女比例有一定限制;③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军队院校体检标准。6.报考公安部所属院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7.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可以报考。报名时须持有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

  问: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外,根据规定,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其户籍、学籍还要符合我省的哪些条件?

  答:考生父母及本人户籍属在我省久居的;父母属我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购置商品房的外省人员,其子女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本人户籍在我省,其父母一方为部队复员、转业军人,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因家庭变故,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落户我省的考生,家庭有固定住所,父母及其本人户籍在我省两年以上(含两年,从报名截止之日往前推算),并在我省高级中学就读两年的。只要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都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问:我省考生将到什么地方进行高考报名?

  答:高考报名工作由各市县(区)的招考办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社会上的考生只要根据要求带全户口、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就可自行进行报名。

  【考生问答】

  各级招考办负责条件审核

  问:省外落户我省的考生报名资料将由谁进行审查?

  答:所有报名考生有关户籍、学籍由县(区)、局招考办负责审查,有异议者,由市(行署)级招考办负责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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