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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08自考数学教育(本科段)考试计划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08-7-14 10:51:00
 
 专业名称:2070102 数学教育(本科段)

  主考学校:江苏教育学院

数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06版)

数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08版)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3 00015 英语(二) 14
4 29790 高等几何★ 5 4 29790 高等几何★ 5
5 02014 微分几何★ 4 5 02014 微分几何★ 4
6 29789 常微分方程★ 5 6 29789 常微分方程★ 5
7 0201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 7 7 0201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 7
8 02013 初等数论★ 5 8 02013 初等数论★ 5
9 02011 复变函数论★ 5 9 02011 复变函数论★ 5
10 03204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二)(含实践)★ 5+1 10 03204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二)(含实践)★ 5+1
11 02018 数学教育学★ 4 11 02018 数学教育学★ 4
12 02009 抽象代数★ 6 12 02009 抽象代数★ 6
13 02012 实变与泛函分析初步 6 13 02012 实变与泛函分析初步 6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5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5
  29767 基础教育概论 4   29767 基础教育概论 4
  28122 数学史与数学方法论 5   28122 数学史与数学方法论 5
14   教育实习(6周)(不计学分)   14   教育实习(6周)(不计学分)  
15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15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72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73学分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课程设置(05版)

数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08版)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1 28004 英语 6 3 00015 英语(二) 14
2 28113 高等几何 5 4 29790 高等几何★ 5
3 28114 微分几何 6 5 02014 微分几何★ 4
4 28115 常微分方程 5 6 29789 常微分方程★ 5
5 2811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6 7 0201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 7
6 28118 初等数论 5 8 02013 初等数论★ 5
7 28119 函数论 6 9 02011 复变函数论★ 5
8 28120 C语言程序设计(理论) 4 10 03204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二)(含实践)★ 5+1
9 28121 C语言程序设计(操作) 2
10 28123 中学数学教材与教法研究 5 11 02018 数学教育学★ 4
11 28116 抽象代数基础 6 12 02009 抽象代数★ 6
        13 02012 实变与泛函分析初步 6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5
12 28002 基础教育概论 2   29767 基础教育概论 4
13 28122 数学史与数学方法论 5   28122 数学史与数学方法论 5
14 28003 教师职业道德 2        
15 28005 计算机应用基本能力 3        
16 28111 高等代数 5        
17 28112 数学分析 6        
18 28001 邓小平理论概论 2        
  00469 教育学原理 加考课程 6        
02111 教育心理学 6        
        14   教育实习(6周)(不计学分)  
        15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81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73学分

  说明:

  1、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08版)第11条。

  2、考生毕业前需根据自身情况完成6周的教育实习。各类考生(含在职教师和在读师范生)均需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

  3、新计划中加“★”课程为必考课程,已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必须按上表的对应关系进行替代,已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在新计划中未有对应课程的毕业时计算课程门数和学分(不含原加考课程),考生毕业时应通过不少于13门课程(不含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毕业学分不少于73学分。

  4、按原计划考试尚未毕业的考生,如不选考英语,其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只能替代新计划中不考英语的换考课程“29767基础教育概论”;如其选考英语,则其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在毕业时可计算课程门数,并按原计划计算学分。

  5、按原计划考试尚未毕业的考生,如不选考英语,其通过的“28122数学史与数学方法论”课程只能替代新计划中不考英语的换考课程“28122数学史与数学方法论”;如其选考英语,则其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在毕业时可计算课程门数,并按原计划计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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