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征稿 >> 征稿快讯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郑州,我为您骄傲”摄影比赛向您征稿
来源:中原网     2009-7-15 11:07:00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由市委宣传部、市文联、郑州日报社、市园林局主办的“郑州,我为您骄傲”——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摄影比赛即日起面向全市征集照片。

  本次摄影比赛是我市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开展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之一。征集时间将于8月31日结
束;9月1日~9月25日,进行评选和颁奖,评选将采取网上评选和专家评选相结合;9月25日~12月30日,为展览阶段,将采取网上展出和巡回展、固定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摄影比赛,将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佳作奖50名,奖金各100元;入选作品200幅,颁发奖品。另设特别奖若干。集体组织参与的,从来稿作品达10份以上的单位中,评出优秀组织奖。

  各县(市)、区的参赛作品,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负责报送;市直各单位和市属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的参赛作品,由本单位负责报送;社会人员的参赛作品,由本人直接报送。

  参赛照片均报送市委宣传部思想道德教育处。地址:中原路233号市政府大楼723房间;电话:67180768、67185344;邮编:450007;电子信箱:agzy@163.com。

  征稿要求

  1.能够反映新中国成立60年来郑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精神、物质、文化生活发生重大变化的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金融、科技、城市(镇)建设、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群众生活以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方面的摄影作品(曾在其他媒体、影展发表、展出的摄影作品不在征稿范围)。

  2.参赛作品须真实、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不接受电脑创意作品。

  3.参赛作品入选后统一选调制作,用于评比和展出。用胶片拍摄的请作者提供高精格式。所有参赛作品不论单张或系列,请注明作品题名、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每人参赛作品数量限5幅(组)以下,统一报送电子文本。

  4.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举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权在不盈利的政府宣传中使用,署名不再另付稿酬。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酷 图 文 学 音 乐 校 星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学子前程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